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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期末考试试卷

考试时间:90分钟;命题人:教研组

考生注意:

1、本卷分第I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2、答卷前,考生务必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班级填写在试卷规定位置上

3、答案必须写在试卷各个题目指定区域内相应的位置,如需改动,先划掉原来的答案,然后再写上新的答案;不准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不按以上要求作答的答案无效。

第I卷(选择题70分)

一、单选题(15小题,每小题3分,共计45分)

1、[单选题]无业游民王某,平时喜欢恶作剧取乐。一天,王某见一头公牛在村头吃草,便寻来一挂鞭炮绑于牛尾并点燃,公牛遭惊吓,发疯般冲向王某,王某急忙逃避。公牛紧追不舍,眼看即将追上,情急之下,王某拉过旁边一名老太太刘某挡在身前,导致刘某因惊牛严重冲撞而死亡。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罚?()

A.王某不构成犯罪,其行为是紧急避险行为

B.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王某应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主观方面是间接故意

D.王某应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答案:C

解析:王某将刘某拉来挡牛,虽未积极追求刘某死亡,但明知该行为可能导致他人伤亡仍放任结果发生,主观心态符合间接故意。《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第二百三十二条对应故意杀人罪。选项A紧急避险需避险行为未超过必要限度,本案以他人生命阻挡危险明显超过限度;选项B过失犯罪要求反对危害结果发生,王某对刘某死亡持放任态度;选项D直接故意要求积极追求结果,不符合王某心态。

2、[单选题]甲决定杀乙,某日到乙家,将安眠药掺入开水中让乙喝下。乙在床上昏睡,甲回家后心生悔意回到乙家欲救乙,发现乙已被人送医院抢救,未死。甲()。

A.按既遂犯处罚

B.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属于犯罪未遂

答案:D

解析:甲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并试图救助乙,但乙的获救结果并非由甲的救助行为直接导致,而是他人介入。刑法规定犯罪中止需有效防止结果发生,否则成立犯罪未遂。甲的救助行为未能实际阻止既遂结果,属于“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选项D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

3、[单选题]朱某多次唆使严重不能辨别是非的精神病患者刘某盗窃别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朱某和刘某的行为属于()。

A.朱某单独构成犯罪,刘某不构成犯罪

B.朱某为教唆犯,刘某不构成犯罪

C.共同犯罪

D.朱某和刘某均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不负刑事责任。刘某因严重不能辨别是非,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构成犯罪。朱某利用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犯罪,构成盗窃罪的间接正犯。二人不成立共同犯罪。选项A正确,选项C错误;选项B中的“教唆犯”以共同犯罪为前提,B错误;选项D与案情明显矛盾。参考《刑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

4、[单选题]构成不作为犯罪必备的条件是()。

A.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

B.行为人具有某种特定职务而不履行该职务

C.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并且能够履行而不履行该特定义务,以致发生某种危害结果

D.行为具有某种特定职务

答案:C

解析:不作为犯罪的成立需满足三个要件:存在作为义务、具备履行能力而不履行、导致危害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理论中,仅有特定义务不足以成立,还需实际能够履行却未履行并产生危害后果。选项A仅涉及义务存在,未涵盖能力与结果;选项B、D限于职务范围,忽视其他义务来源。选项C完整涵盖义务、能力、结果三要素,符合刑法规定。

5、[单选题]李某.王某二人购买了1公斤黑火药,自制了土炸药,后携带炸药去水库僻静处炸鱼。李某在岸边准备往水中掷炸药时,不慎引起爆炸,将王某炸死,自己也受重伤。李某构成犯罪?()

A.过失爆炸罪

B.过失致人死亡

C.爆炸罪

D.非法制造爆炸物罪

答案:B

解析:《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李某与王某虽非法制造爆炸物(触犯第125条),但本题聚焦于爆炸结果。李某在僻静处炸鱼,未危及公共安全(排除爆炸罪、过失爆炸罪),爆炸行为直接导致王某死亡,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的客观要件。李某操作炸药时未尽注意义务,主观存在过失,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属另一独立罪名,但题干选项未要求数罪并罚。

6、[单选题]朱某挪用公款40万元,交给其弟弟做假酒生意,一个月后出于恐惧又将赃款悄悄退回单位。朱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答案:D

解析:挪用公款罪属于行为犯,犯罪既遂以公款脱离单位控制为完成标准。朱某将40万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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