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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期末考试考试综合练习
考试时间:90分钟;命题人:教研组
考生注意:
1、本卷分第I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2、答卷前,考生务必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班级填写在试卷规定位置上
3、答案必须写在试卷各个题目指定区域内相应的位置,如需改动,先划掉原来的答案,然后再写上新的答案;不准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不按以上要求作答的答案无效。
第I卷(选择题70分)
一、单选题(15小题,每小题3分,共计45分)
1、[单选题]甲对乙的一块名表垂涎已久。一日,甲骗乙说要给乙介绍对象,让乙请自己喝酒,趁机把乙灌醉,然后将其手表捋下来拿走。对于甲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盗窃罪
B.诈骗罪
C.抢夺罪
D.抢劫罪
答案:D
解析:本案中,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灌醉乙使其不能反抗的手段,强行取走乙的财物。根据《刑法》第263条,抢劫罪的“其他方法”包括使被害人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状态。甲的行为属于以灌醉手段压制乙的反抗能力,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盗窃罪强调秘密窃取,诈骗罪需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抢夺罪则要求公然夺取财物。甲的手段直接针对乙的人身,故排除其他选项。
2、[单选题]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
A.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
B.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
C.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
D.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
答案:D
解析:本题核心考查犯罪未遂的认定标准,即行为人已着手实行犯罪,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D选项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通过诈骗短信使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款项因误操作未达行为人账户,属于因客观障碍未能实际控制财物,成立未遂。其他选项中,A系贩卖毒品预备行为,B已完成受贿(现金支票视为财产性利益),C行贿已完成既遂(交付即成立)。
3、[单选题]甲欲杀死仇人乙,遂持枪将仇人乙挟持到一僻静丛林中去,在5米外对准乙的头部连开两枪,因枪法不准,未中。下列关于甲的行为说法错误的是()。
A.若乙害怕跪地求饶,甲看乙可怜,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放过了乙。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B.若乙害怕跪地求饶,甲看乙可怜,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放过了乙。事后查明,甲手枪内的子弹均为不能击发
的臭弹。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C.若甲自幼迷信,自思两枪未中,乙必有神助,害怕继续开枪会遭到神的报应,放过了乙。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D.若此时,恰好一辆消防车从丛林外面鸣笛经过,甲误以为是公安局的警车,怀疑自己的罪行已被发现,慌乱中弃
乙而逃。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答案:D
解析:犯罪中止的认定需基于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而非因外部障碍。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中止须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或有效防止结果发生。A选项中甲主动放弃,符合中止条件。B选项子弹问题不影响甲主观放弃的自动性,仍成立中止。C选项因迷信恐惧而停止,属于内心因素,视为自动中止。D选项因误认警车逃离,属外部因素导致,非自愿放弃,不构成中止。误认外部障碍而停止应定为未遂。
4、[单选题]甲与邻居乙长期不和,矛盾较深。甲总想找机会教训乙,使其服帖。一次吵架时,甲说:“今天给你放放血,让你认识认识我。”说着,便用水果刀向乙的大腿猛刺一刀。不料,刺断股动脉,血流不止,乙因抢救无效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伤害罪
B.故意杀人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
答案:A
解析:甲意图通过伤害行为使乙服帖,使用水果刀刺向乙大腿,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虽然乙因股动脉断裂死亡,但无证据表明甲存在杀人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结果加重犯。B项要求杀人故意,C项缺乏伤害故意,D项未区分行为与结果加重关系。A项符合行为人主观动机与客观行为的一致性。
5、[单选题]甲虐待其10岁的继女达两年之久。某日,甲又因琐事痛打继女,继女有所反抗,甲即拿起一铁条向继女眼睛刺去,当场将继女右眼扎瞎。甲的行为应定为()。
A.故意伤害罪
B.虐待罪
C.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
D.虐待致人重伤
答案:C
解析:《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致人重伤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34条指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甲长期虐待继女,成立虐待罪。后实施的扎瞎右眼行为,超出虐待范围,具有伤害故意,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两行为触犯不同罪名,应并罚。选项C正确,其余选项仅评价部分行为。
6、[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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