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药无忧特定药品医疗保险产品说明.pdf

国寿药无忧特定药品医疗保险产品说明.pdf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药无忧特定药品医疗保险

产品说明

本产品说明旨在帮助投保人了解该产品的主要特点,并

演示保单预期利益,其所载资料仅供客户参考,具体以该产

品条款规定为准。

-1-

国寿药无忧特定药品医疗保险

产品说明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

司投保本保险。

若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六十一周岁至八十周岁期间投保本保险的,需要同时满

足以下两个条件:

1.非首次投保;

2.投保人需在上一个保险期间届满前提出重新投保申请。

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本合同所指续保,为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本公司

申请投保本保险,经本公司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用药期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按本合同约定

续保的,不受三十日的限制)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

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之日起一年为

用药期。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按本合同约定续保的,不受三十日的

限制)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

诊断患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对被保险人在用药期内为治疗该“恶

性肿瘤——重度”每次发生的本合同约定的特定药品的费用,在扣除当地基本医

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

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特定药品费用保险

金。

特定药品需同时满足以下约定条件:

一、该药品的使用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所列明的

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二、为本公司指定的药品清单内的药品;

三、该药品处方开具时间需在本合同用药期内,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

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开具;

四、每次的处方剂量不超过一个月,每次开具处方时,被保险人剩余药品剂

量不得超过十日;

五、若被保险人需在非就诊医院药房购买特定药品,还需遵循本合同约定的

“非就诊医院药房购药流程”。

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药品费用及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医疗

费用,本公司不承担给付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的责任。

本公司给付的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

-2-

累计给付的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达到本合同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一、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2,000,000元。

二、给付比例

给付比例

当地基本医保目录内的特定药100%(如果被保险人以有基本医疗保险、

品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但未以有基本医疗

保险、公费医疗的身份就诊或者结算的,

给付比例为60%)

当地基本医保目录外的特定药100%

责任免除或者减轻本公司责任的内容

对下列费用或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药品费用的,本公司不承

担给付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的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二、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三、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四、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被保险人未遵

文档评论(0)

公众号:全智保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保险条款、费率表、现金价值表、利益演示表、产品培训等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