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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1.020CCSC14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1544—2025

麻醉医疗用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fortheuseofcontrolleddrugsintheclinicalanaestheticpractice

2025-03-12发布

2025-07-01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发出

布版

DB31/T1544—2025

目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体要求 1

5使用管理 2

6安全管理 3

7信息化管理 3

8异常情况处理 4

附录A(规范性)麻醉医疗用特殊管理药品使用记录单 5

附录B(资料性)麻醉医疗用特殊管理药品空安瓿(西林瓶)回收记录表 6

附录C(资料性)麻醉医疗用特殊管理药品空安瓿(西林瓶)销毁记录表 7

参考文献 8

DB31/T1544—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卫生监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市麻醉质量控制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上海市临床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上海市同仁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益众、李士通、李玲、卢泽昌、应寅清、朱慧、侯立丽、黄珊。

DB31/T1544—2025

1

麻醉医疗用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麻醉医疗用特殊管理药品(以下简称“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管理的总体要求、使用管理、安全管理、信息化管理以及异常情况处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的麻醉医疗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329麻醉记录单标准

DB31/T329.11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1部分:医疗机构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殊管理药品controlleddrugs

具有较高危险性、特殊适应症或有潜在的滥用危险性,临床麻醉使用中需要严格管理的药品。

注:本文件中的麻醉医疗用特殊管理药品仅指在麻醉医疗过程中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及丙泊酚。

3.2

麻醉药品narcoticdrug

连续使用、滥用或者不合理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能成瘾癖,且列人国家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的药品。

3.3

第一类精神药品psychotropicdrugofcategoryI

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精神依赖性,且列人国家精神药品品种

目录(第一类)的药品。

4总体要求

4.1组织管理

4.1.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本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的组织管理体系,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人员培训管理。

4.1.2医疗机构应在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组)或其下设的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指导

2

DB31/T1544—2025

下成立以麻醉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

4.1.3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宜设立手术室药房。

4.2人员要求

4.2.1特殊管理药品应由麻醉医师、药师和护士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4.2.2麻醉医师经培训及考核合格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处方。

4.2.3药师经培训及考核合格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调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4.2.4医疗机构手术室药房和(或)手术麻醉药箱应配备专管人员(经过培训的药师)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的领用、验收、登记、保管、基数管理和相关交接工作以及空安瓿、西林瓶回收等相关环节登记管理工作。

注:本文件中的空安瓿、西林瓶指特殊管理用品使用后留下的空安瓿和空西林瓶。

5使用管理

5.1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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