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辽宁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

PAGE8

辽宁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辽宁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抽查、辽宁省内县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抽查范围为辽宁省内烟花爆竹销售单位。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附则。

2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

2.1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3

306

306.4

分类名称

轻工产品

其他日用消费品

烟花爆竹

2.2产品种类

本细则涉及产品种类:爆竹类、喷花类、升空类(双响)、玩具类(玩具造型、线香型)、组合烟花类。

2.3术语和定义

本细则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3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相关管理办法,确定企业规模。

4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10631-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GB19593-2015《烟花爆竹组合烟花》

GB21555-2008《烟花爆竹双响(升空类产品)》

GB/T10632-2014《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5抽样

5.1抽样型号或规格

应根据产品的销售单元抽取同类别、同级别、同规格、同效果的产品。检查批产品允许有非规范品名(如财运到、幸福长)不一致,但应在记录中注明。

5.2抽样基数、抽样数量

5.2.1抽样地点为经销单位的销售现场、仓库。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5.2.2抽样基数

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5.2.3抽样数量

检验样品数量按GB/T10632-2014《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的规定执行,同时抽取同等数量的备用样品。

表2一般产品抽取样品数量

批量范围N

≤500

501-1000

1001-2000

>2000

样本量n

5

8

10

13

表3爆竹类产品抽取样品数量

批量范围

N(挂、卷)

样本量n(挂、卷)

≤50响/(挂、卷)

51-500响/(挂、卷)

501-2000响/(挂、卷)

>2000响/(挂、卷)

≤500

8

6

5

4

501~1000

10

8

6

4

1000~2000

13

10

8

5

>2000

13

12

10

6

表4组合烟花类产品抽取样品数量

批量范围

N(个)

样本量n/个

组合发数(发/个)

≤20

21~50

>50

单筒内径(mm)

>30

≤30

>30

≤30

>30

≤30

≤500

5

6

4

5

4

4

501~1000

6

7

5

6

4

5

≥1001

7

8

6

7

5

6

5.3样品处置

5.3.1对抽取的样品,应注明“检验样品”与“备用样品”并分别封样,备份样品封存受检企业。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抽取的样品上应标明样品编号,封条上至少有抽样日期、抽样人签字、被抽查企业代表签字及抽样单位公章等相关信息。

5.3.2抽取的样品应按运输条件包装好,由抽样人员通过合适的途径运送至检验地点。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受潮。装卸时轻搬轻放,严禁掷抛。

5.3.3烟花爆竹产品检验完毕后,样品残留物(含烟火药等)应及时安全处理。

5.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

5.5其他要求

可对抽样的关键过程留下影像资料。在进入企业、取样、双方签字确认等环节时,影像资料要能清晰记录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名称、被抽样的产品、抽样状态、抽样人员和企业陪同人员等。

5.6样品获取方式

监督抽查所需的样品要在受检单位以购买方式获取。

5.7抽样时应注意的问题

5.7.1应由抽样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抽取,不得由企业自行抽样。抽取的样品应当是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其保质期应满足检验及异议处理时间要求。

5.7.2抽样时,抽样人员应当认真核实营业执照、销售许可证等被抽查企业的相关信息,确认企业不存在不得抽样的情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且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抽样:

(1)被抽查企业无监督抽查通知书或者相关文件复印件所列产品的;

(2)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抽查的产品是不用于销售的;

(3)产品不涉及强制性标准要求,仅按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加工生产,且未执行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睿智的P社玩家 + 10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