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常州市公务员考试行测试卷历年真题及参考答案详解1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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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常州市公务员考试行测试卷历年真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张某酒后驾车,李某逆向骑自行车,张某为躲避李某,将路人钱某撞伤,产生了若干医药费,钱某的损害应由()。

A.张某承担全部责任

B.李某承担全部

C.张某和李某承担按份责任

D.张某和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来分析路人钱某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在本题中,张某酒后驾车存在过错,李某逆向骑自行车也存在过错,二者的过错行为结合导致了路人钱某被撞伤的损害结果。按份责任是指两个以上责任人分别仅按各自份额向债权人承担清偿的民事责任。张某和李某对于钱某损害结果的发生,是基于各自的过错行为,且他们的行为并非紧密结合不可分割导致同一损害结果,而是各自的行为对损害结果都有一定的原因力,应当按照其过错程度和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原因力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承担按份责任。张某酒后驾车虽为躲避李某才撞伤钱某,但张某自身酒后驾车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且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不能将责任全部归咎于李某,同时也不能仅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本题中张某和李某并非共同实施侵权行为,不构成连带责任。所以,钱某的损害应由张某和李某承担按份责任。

2、下列关于“函”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函从行文方向上来说是平行文

B.函适用于机关内部商洽工作

C.函应一文一事

D.函可以用于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答案】:B

【解析】函是平行文,多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函具有单一性的特点,一般要求一文一事。而机关内部商洽工作通常不使用函这一文种,所以该说法错误。

3、光环效应又称“晕轮效应”,是指在人际互相作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夸大的社会印象,就像日、月的光辉在云雾作用下扩大到四周形成光环一样。它常表现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或事物的最初印象决定其总体看法,从而难以准确看清对方的真实品质,形成好或坏的“成见”。“光环效应”表明()。

A.意识在内容上是主观的

B.意识在形式上是客观的

C.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D.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题干中对光环效应的描述,结合意识的相关特性来逐一分析各个要点。光环效应是指在人际互相作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夸大的社会印象,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或事物)的最初印象决定了总体看法,而看不准对方的真实品质,形成好的或坏的“成见”。这体现了意识在认识事物时并不是完全客观地反映,而是带有主观的色彩和能动的选择性。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因为意识所反映的内容来源于客观世界;而在形式上是主观的,不同的人对同一客观事物可能会有不同的反映。所以“意识在内容上是主观的”这种表述错误,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它是经过人脑加工改造的,不同的主体对同一对象会有不同的反映形式。所以“意识在形式上是客观的”表述错误,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强调的是意识的起源,即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结果,是从无生命物质的反应特性到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再到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最终发展为人类意识的漫长过程。而题干主要强调的是意识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特点,并非意识的起源问题,所以该要点与题干不符。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是指意识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在光环效应中,人们根据最初印象形成总体看法,看不准对方的真实品质,这说明意识在认识过程中会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体现了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能够对客观对象进行主观的加工和判断。综上所述,正确答案体现的是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

4、孙某欲持刀杀害陈某,在实施伤害行为过程中,因心生怜悯而主动放弃犯罪,后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孙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定义来判断孙某的行为属于何种犯罪形态。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本题中,孙某在持刀伤害陈某的过程中,因心生怜悯主动放弃了犯罪行为,其行为符合犯罪中止中自动放弃犯罪这一条件,因此属于犯罪中止。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在本题中,孙某因主动放弃犯罪,并未完成犯罪行为,没有达到犯罪既遂的状态。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而孙某是主动放弃犯罪,并非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所以不属于犯罪未遂。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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