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课程《建设工程安全技术与管理》PPT课件:第6章知识点2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修订).pptxVIP

大学课程《建设工程安全技术与管理》PPT课件:第6章知识点2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修订).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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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2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任课教师:李建

事故处理原则01事故处理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一旦事故发生,通过应急预案的实施,尽可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减少事故的损失。通过事故处理程序,查明原因,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事故的处理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

事故处理原则01(1)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到找到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2) 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这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当然,处理事故责任者必须谨慎,避免事故责任追究的扩大化。

事故处理原则01(3) 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改进安全管理工作。(4) 事故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事故处理措施02事故报告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救援应急救援预案事故调查调查权限调查组组成职责调查程序事故处理和结案

事故处理措施02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1)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2)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3)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4)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事故处理措施02事故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由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安全生产实行的是统一的监督管理,因此,各个行业的建设施工中出现了安全事故,都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于专业工程的施工中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于有关的专业主管部门也承担着对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能,因此,专业工程出现安全事故,还需要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处理措施02事故报告:1.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2.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事故等级最终上报部门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较大事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一般事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事故处理措施02事故报告: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事故处理措施02事故报告:5.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处理措施02事故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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