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卫市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附答案详解(模拟题).docx

2024年中卫市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附答案详解(模拟题).docx

  1. 1、本文档共4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24年中卫市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每个工作部门仅存在唯一的上级工作部门,指令源单一,这种组织结构是()。

A.职能组织

B.线性组织

C.矩阵组织

D.分工组织

【答案】:B

【解析】每个工作部门只有唯一的上级工作部门,指令源唯一,这是线性组织的特点。职能组织中一个工作部门会有多个可能来自不同职能部门的指令源;矩阵组织存在横向和纵向两个指令源;分工组织不是一种典型的组织结构类型表述。所以符合题目描述的是线性组织。

2、某工商局执法工作人员的下列公务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向执法相对人出示相关执法证件

B.与一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执法

C.对不配合执法的公民进行行政拘留

D.对执法过程全程录像

【答案】:C

【解析】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向执法相对人出示相关执法证件是法定的程序要求,这有助于保障执法的合法性和透明度,让相对人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和执法依据,因此该项公务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行政执法通常要求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进行,这样做可以保证执法过程的公正性、客观性,避免单人执法可能出现的主观偏差或违规行为,同时也能相互监督、相互配合,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所以与一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执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工商局执法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市场监管等相关工作,其职权范围并不包含对公民进行行政拘留的权力。行政拘留是一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所以对不配合执法的公民进行行政拘留不符合法律规定。对执法过程全程录像能够客观、真实地记录执法的整个过程,既可以为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供证据支持,保障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因此对执法过程全程录像符合法律规定。综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务行为是对不配合执法的公民进行行政拘留。

3、小军在使用酒精灯加热试管时,发现酒精灯火焰具有分层现象,那么他应将试管放置于()进行加热,此时加热速度最快。

A.内焰

B.焰心

C.外焰

D.离火焰约2cm处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酒精灯火焰各层温度的特点。在使用酒精灯加热时,酒精灯火焰分为外焰、内焰和焰心三层。由于外焰与空气充分接触,燃烧最充分,所以外焰温度最高;内焰次之;焰心温度最低。而加热物体时,温度越高,加热速度越快。因此,为了使加热速度最快,应该将试管放在温度最高的外焰处加热。故正确答案是将试管放在外焰加热。

4、马克思一生有很多成就,其一生最伟大的两个发现()

A.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

B.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

C.资产阶级的本质和唯物辩证法

D.唯物史观和无产阶级观念

【答案】:A

【解析】马克思一生最伟大的两个发现是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唯物史观揭示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剩余价值学说揭示资本主义剥削秘密,二者奠定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石。

5、工人孙某休假回村,有一天主动带邻居6岁小孩进入村旁林深路险、豺狼出没的山林中打猎。走了约5公里时,两人走散。孙某继续独自打猎,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不回村告知小孩家人,直接返回县城的工作单位。4天后,邻居在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孙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

A.故意杀人

B.意外事件

C.过失致人死亡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对不同犯罪行为和意外事件概念的理解与应用。解题关键在于分析孙某的行为是否符合各选项所涉及情况的构成要件。首先,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在本题中,孙某主动携带6岁小孩进入危险山林,在两人失散后既不寻找小孩,也不告知其家人,这表明孙某对小孩的安危是有一定认知的,并非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导致小孩死亡,所以不属于意外事件。其次,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而孙某在与小孩失散后,明知小孩处于危险境地(林深跨险、豺狼出没的山林),却既不寻找也不告知其家人,这说明他并非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轻信能够避免而导致小孩死亡,不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然后,判断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孙某带小孩进入危险山林,在小孩走失后他有义务去寻找小孩或通知其家人,但他没有履行这些义务,最终导致小孩死亡,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显然构成犯罪。最后,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孙某在带小孩进入危险山林后,明知小孩可能面临生命危险,却采取不作为的方式,既不寻找小孩也不告知其家人,这种行为体现了他对小孩生命安全的漠视,主观上存在间接故意,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综上,孙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

6、屠呦呦女士凭借对(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86****3086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