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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招聘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下列引用标题表述正确的是()。

A.《××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国际健康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综【2018】15号)

B.《××省人民政府关于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批复》(××政复〔2015〕2号)

C.《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D.《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06号)

【答案】:B

【解析】在公文引用标题及发文字号等规范中,发文字号的年份应用六角括号〔〕,而选项A中使用方括号【】错误,选项D中使用方括号[]错误,且发文字号数字前不应有0,“国发[2019]06号”应写成“国发〔2019〕6号”。选项C中没有发文字号,若在正式引用公文中一般需要发文字号,单独呈现标题不符合引用表述规范。选项使用六角括号〔〕,发文字号格式正确,所以表述正确的是关于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批复及对应发文字号的引用。

2、在层级组织中,每位员工都会晋升到自己不能胜任的阶层,这一理论是由()提出。

A.劳伦斯·彼得

B.彼得·德鲁克

C.亨利·法约尔

D.赫伯特·西蒙

【答案】:A

【解析】在层级组织中,每位员工都会晋升到自己不能胜任的阶层,这一理论即“彼得原理”,它是由劳伦斯·彼得提出的。彼得·德鲁克是现代管理学之父,对管理学发展有重大贡献,提出了目标管理等诸多重要理念。亨利·法约尔是古典管理理论的代表人物,提出了一般管理理论和14条管理原则。赫伯特·西蒙是决策理论学派的代表人物,提出了“有限理性”和“满意原则”等观点。所以答案是提出“彼得原理”的劳伦斯·彼得。

3、某公司业务员李某近期收到某客户长期拖欠的10万元贷款,他觉得无人知晓,便未将该笔款项存入公司账户,而是直接用其购买了股票。李某的妻子发现后,对他进行了竭力规劝,李某悔悟,于次日卖掉股票并将钱归还公司。李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以及不构成犯罪的定义,结合题目中李某的行为来进行分析。首先分析李某的行为,李某将客户拖欠公司的10万元贷款,在未存入公司账户的情况下直接拿去买了股票,这一行为已经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李某将10万元拿去买股票,属于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接下来分析各个情况:-对于犯罪中止,它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李某是在已经完成了挪用资金的行为之后,才在妻子规劝下悔悟并归还资金的,并非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所以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李某已经成功将钱拿去买股票,完成了挪用资金的行为,并非未得逞,因此不属于犯罪未遂。-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李某的行为已经完全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即使他后来归还了资金,也不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既遂的事实。-李某的行为明显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已经构成犯罪,所以并非不构成犯罪。综上,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4、甲性情暴躁,时常对两个儿子实施暴力行为。某一天,甲饮酒后回到家中,开始对大儿子乙恶语相向,随后冲进厨房拿起菜刀,一边叫骂一边朝着乙砍去。这时,站在甲身后的小儿子丙(已成年)拿起门后的木棍,猛击甲的头部一下,致使甲当场死亡。丙的行为是()

A.故意杀人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正当防卫

【答案】: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甲喝酒后回家对大儿子乙破口大骂并冲进厨房拿起菜刀边骂边向乙砍去,甲的行为属于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小儿子丙(已成年)为了保护乙的人身安全,拿起门后的木棍向甲的头部猛击一下致甲当场死亡,丙的行为是为制止甲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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