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招生(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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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招生背景

北京大学,作为中国顶尖的高等学府,始终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法律人才。为了满足社会对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求,北京大学特设立法律硕士项目,旨在培养具有扎实法律基础、深厚人文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二、招生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

4.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三、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1.民法

2.刑法

3.宪法与行政法

4.国际法

5.知识产权法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7.经济法

8.诉讼法学

9.法律史

10.法理学

四、招生计划

1.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招生人数。

2.招生类别:全日制法律硕士、非全日制法律硕士。

五、招生考试

1.初试: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业务课一(法学综合)和业务课二(法学综合)。

2.复试:根据初试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择优选拔进入复试环节。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知识测试:考察考生对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

(2)综合素质面试:考察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英语听说能力、心理素质等。

(3)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考察考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2.优先录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考生。

3.对少数民族考生、退役士兵等特殊群体,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给予适当照顾。

七、学制与培养

1.学制:全日制法律硕士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学制为3年。

2.培养方式:采用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法律基础、深厚人文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八、奖助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对优秀研究生给予奖励。

2.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设立不同等级的奖学金。

3.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助学金,解决其生活困难。

4.实习补贴:鼓励研究生参加实习,提供实习补贴。

九、就业前景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毕业生具有广泛的就业前景,主要就业方向包括:

1.公检法机关:从事法官、检察官、警官等工作。

2.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3.企业法务部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

4.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法律事务,为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

5.教育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工作。

6.其他: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可从事其他法律相关领域的工作。

十、联系方式

1.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院

电话:010-6275-8181

邮箱:ldyzb@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

十一、注意事项

1.报考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的考生,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北京大学招生简章执行。

2.报考者需确保所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3.招生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北京大学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招生简章。

4.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北京大学法学院所有。

北京大学法学院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2篇

一、招生简介

北京大学是我国著名的高等学府,拥有悠久的历史和卓越的学术传统。北京大学法学院作为我国法学教育和研究的重要基地,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为满足社会对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求,北京大学法学院特设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项目。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招生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且工作满两年(含两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2.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

(3)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相当水平。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招生专业及方向

1.招生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2.招生方向:

(1)民商法

(2)经济法

(3)国际法

(4)刑法

(5)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7)诉讼法学

(8)法律史

(9)法理学

(10)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四、招生人数及录取原则

1.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院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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