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_文号(3篇).docx

法律文书_文号(3篇).docx

此“司法”领域文档为创作者个人分享资料,不作为权威性指导和指引,仅供参考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1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原告:XX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张三,职务:董事长。

被告:XX市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李四,职务:局长。

案由:不正当竞争纠纷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XX公司因与被告XX市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被告”)发生不正当竞争纠纷,向本院提起诉讼。原告认为,被告在查处其与某竞争对手XX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滥用职权等情形,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被告则辩称,其查处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滥用职权情形。

二、事实与证据

(一)事实

1.原告XX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XX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原告在市场上取得了较好的业绩,成为该领域的知名企业。

2.2019年,原告发现某竞争对手XX公司在其产品宣传中,使用与原告产品外观高度相似的设计,涉嫌侵犯原告的知识产权。为此,原告向被告投诉,请求查处。

3.被告在接到投诉后,对原告和XX公司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被告认定XX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4.原告不服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本院提起诉讼。

(二)证据

1.原告提交了以下证据:

(1)原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公司登记文件,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

(2)原告与XX公司的产品宣传资料,证明XX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原告与被告的沟通记录,证明原告已向被告投诉;

(4)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明被告对XX公司进行了查处。

2.被告提交了以下证据:

(1)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明被告对XX公司进行了查处;

(2)被告的调查报告,证明被告的调查过程合法合规。

三、审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本案中,原告与XX公司的产品外观高度相似,且原告已向被告投诉,被告在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调查,认定XX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被告的查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关于原告提出的被告存在程序违法、滥用职权等情形,经审查,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存在上述情形。因此,本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驳回原告XX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XX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二〇二三年X月X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一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五)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六)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七)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八)在商品销售中采取贿赂等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九)利用职权或者利用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个人信息从事不正当竞争;

(十)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公共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

第2篇

关于XX市XX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违规建设的法律意见书

一、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XX市XX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本意见书就XX市XX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开发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提出法律意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市XX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

2.项目地点:XX市XX区XX街道XX号

3.项目性质:住宅、商业综合体

4.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XX万平方米,商

文档评论(0)

159****8370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