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中文摘要
司法是法律生命之所系,同时其又依赖于民众信赖而生存。司法信任作
为现代司法制度维系之基础,在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然而当今我国司法却面
临着严重的信任危机:一方面基于一些既有研究的相关数据调查显示我国社
会的整体信任水平其实并不低,另一方面却是如同涉诉信访以及舆情与司法
相左等公众对司法现状实际的不满情绪泛滥。针对该问题,与既有研究主要
集中于截取横向的司法制度现状或着力于宏观社会制度环境予以分析不同,
本文则以选取信任主体“人”作为切入点,通过逻辑演绎其“不信任”的纵
向生成机理而凸显出我国当前司法信任面临的制度困境。大致思路为:使用
社会与历史分析方法,将我国民众对法(司法)之认知放置于与西方存在差
异的“社会结构”与“历史传统”场域中分析其信任的传统特性,并结合我
国社会“法治化”变革的背景分析当前司法制度现状下的信任特性之变化,
得出“依附”与“怀疑”的认知基础假设。并以此“既有制度与法律环境”
与“民众心理认知”为双重约束条件,使用法律经济学中博弈论方法以模型
建构的方式将视角由宏观转向微观,讨论了“个体型”不信任者从理论到行
为演化的典型模式,进而以个体基于认知理论与实践冲突后的认知知识习得
为基础,得出了个体或在微型群体层面所生成的不信任型司法的“认知框架”;
随之,再结合我国当前的舆情信息环境通过“认知平衡理论”(“P-O-X”)的
桥梁作用呈现出从“个体”到“群体”的宏观上的司法不信任认知。最后,
通过使用规范法学知识根据前文线索中由“认知路径”厘定出“法律问题点”:
可综合概况为法规则适用规范性不足,客观制度方面司法权威的非司法化元
素显示,以及认知主体接收效果方面的“体验性”与“信息可置信性”相关
渠道的阻塞等,其后就其修补重塑中法律制度化路径的关键点进行阐述:包
括首先从作为规则的法的价值还原开始,再结合司法去地方性与职能优化提
升司法权威,信息公信与公众参与等构建出一条从“客观优化”凸显司法性
权威到“传播载体”再反馈至“认知主体”提升认知主体接收效果的认知重
塑路径。本文主要内容如下(不含绪论部分):
第一部分为行文逻辑的基础内容,主要论述我国司法的认知传统及其现
代演变;主要包括两大部分:首先使用历史分析方法对我国传统社会的司法
认知形态与信任模式进行简要阐释,概述我国民众司法传统认知的四种特性;
然后再主要基于从传统到现代的社会变迁的理论逻辑分析指出我国公众对司
法认知存在“依附”与“怀疑”两种心理倾向,并就该种心理倾向的形成与
演变程式着重进行了分析解释,并将两种认知心理倾向作为行文之假设为后
文进行理论铺垫。
第二部分为关于认知实践,也即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司法参与者在前部分
所述的既有“制度与法律环境”与“民众认知心理”双重约束条件下的其司
法认知心理以及其策略选择的模型化说明;本部分主要通过介绍认知心理学
中“认知-行为”理论基础上,使用模型假设与法律经济学博弈论的方法重点
模拟了“先验者”与“参与者”两种主要的对司法不信任的“经验者”的策
略选择行为,以对其背后的制度运行机制困境进行呈现,通过博弈分析得出
诉讼参与者在既定的社会法律环境约束下,其对司法策略是“不信任”的,
即个体层面的不信任,也是下文不信任心理传染扩散模型中司法不信任的传
播者。
第三部分为关于公众对司法不信任认知生成部分的研究;本部分主要介
绍经验者们对司法产生不信任感如何在社会中进行有效社会传染的。本文研
究指出不信任的基群从“个体”到“群体”传染是在我国特殊社会形态下的
信息传播异化的结果,个体基于实践的意义学习重构出新的“认知框”,再
通过认知平衡理论的中介传导作用,不信任心理依托私域的人际交流进行高
效传递,从而使个体、群体间的不信任在社会公众间进行传染。
第四部分主要是对认知路径下的司法机制运作的法律问题梳理与法理解
读;本部分主要是将前文不信任生成逻辑中呈现的诸如认知基础的“怀疑与
依附性”、实践理性的“司法体验与策略选择”与从个体到群体扩散的“信
息机制与不信任传染”等信息通过“权与法的权威,中央-地方、司法-行政
的声誉差异,怀疑性与依附性因素的制度缺陷归因”等介质转换为法律化知
识予以呈现,具体表现为如法规则的“规范性”价值失范,司法地方化,公
众参与渠道通达性不足以及信息表达可置信性不强,法院司法职能与非司法
机关司法职能混同等司法制度本身所附带的多方面因素之叠加,综合反映为
法规则适用规范性不足,客观方面的“专业化”司法的非司法性权威元素显
现,以及认知主体接收效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