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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中
租金和费用的确定
第一节概说
如第一章第十节〈融资租赁合同中的金钱债〉所述,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用于计息摊付租赁物件的购置成本,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费用用于偿付出租人的经营成本,两者同时又都含有出租人在该合同项下的利润。哪类项目构成购置成本,哪类项目单列费用,由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在实务中,以从境内购置的货物为租赁物件时,把货价列为购置成本,以从境外购置的货物为租赁物件时,把货价、境外运输保险费及境外运输费之和,即CIF总价,列为购置成本,则是通行的惯例。下面,以从境外购置的货物作为租赁物为例,作一说明。
在以从境外购置的货物为租赁物件的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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