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2、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3、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民爆器材领取清退制度
1,、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取清退制度。
2、专职爆破员在现场使用民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规定。
3、现场代班的班组长和安全员对当班实际消耗的爆炸物品严格清点,认真填写使用,清退登记,不得漏填、徇私。
4、爆破员下班时,将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入库,不得私自存放和转借他人。
5、仓库保管员对支出和清退入库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清点查对,在确认无误后再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
二爆炸物品库区管路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