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7页,其中可免费阅读20页,需付费100金币后方可阅读剩余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4、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摘要
备案审查标准的科学化是增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刚性的核心机制。目前我国
关于备案审查标准的规范依据主要集中在宪法、立法法、监督法和地方组织法中,分布
较为广泛。《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第36条至第39条规定了合宪性标准、
政治性标准、合法性标准和适当性标准。一个要素齐备、逻辑科学、层次分明、可操作
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标准体系要求审查标准应当具备全面性、协调性、关联性和
实践性。对比审查标准的应然状态与实然状态,目前我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标准体系
仍有亟待完善之处:首先,审查标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