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POE705(2.0)海上设施重大损坏事故收集分析和处理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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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设施损坏事故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程序

ProcedureforCollection,Analysisand

DisposalofDamageInformationforoffshoreinstallations

目录

1.目的

6.实施流程

2.适用范围

7.损坏事故案例汇总

3.参考文件

8.立卷及归档

4.定义和缩写

9.附件

5.职责

版本号

修改页次

修改原因

2.0

全文

1、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性修改;

2、内部机构整合。

编写

审核

会签

批准

批准日期

周其新、陈永福

朱琪

王晨

莫鉴辉

2015.4.25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海上设施发生损坏事故而危及海上设施、设施上人员安全或威胁到水域环境安全时,对事故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及处理的工作流程。旨在通过对损坏事故信息的分析和处理,建立损坏检验案例库,为政府海事决策和海上设施的安全管理提供参考,积累我社的管理经验,为规范科研部门进一步升级规范中的要求提供支持。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社海上设施发生的任何损坏事故和后续修理,以及常规检验时发现结构损坏缺陷时的相关信息采集、分析和处理。

本程序也适用于来自于外界的非本社检验的海上设施的损坏信息,对该设施在本社的姐妹设施或相似设施进行调查和后续跟踪的案例。

本程序仅作为正常的检验、审图等过程控制程序的附加程序。本程序的执行不替代、不干扰任何与检验、审图相关的其他任何程序的实施。

本程序所判断的事故原因是基于本社的专业经验而判定的可能的原因,且仅用作加强内部管理和技术的提升,不用于任何其他用途。本程序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分析报告(除PR2要求提供的信息外)仅供我社内部使用,不作为导致原因分析的依据。

参考文件

3.1本社《管理体系手册》。

3.2本社《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海上浮式装置入级规范》以及其他有关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3.3IACSPRNo.2ProcedureforFailureIncidentReportingandEarlyWarningofSeriousFailureIncidents-“EarlyWarningScheme-EWS”。

4定义和缩写

4.1本社《管理体系手册》中的定义和缩写适用于本程序。

4.2正式调查:系由船旗国主管机关和/或其他相关政府进行的调查,或其它替代该正式调查的调查活动。

4.3重大事故:指导致如下结果的损坏事故

海上设施沉没/倾覆、搁浅;

人员撤离及海上设施失去自持能力;

发生人员死亡或严重受伤;

发生水域环境严重污染;

危及设施、人员的安全或者可能对水域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公众媒体曝光或可能曝光的事故;

拟进行或已进行“正式调查”的事故;

估计损失金额巨大的损坏事故(200万RMB及以上)。

4.4缺陷事故:系指被获知或者怀疑,损坏的部位是由于没有充分符合相关设计、建造、改建或修理标准,或者相关标准对该部位的规定可能不充分时的情况。其中,下列结构缺陷事故或者火灾或爆炸,判定为重大缺陷事故:

(1)导致海上设施沉没、人员死亡或严重受伤、或者水域环境严重污染的;或,

(2)导致危及海上设施、人员的安全或者可能对水域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

此外,所有其它原因造成的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碰撞、搁浅、不适当或不充分的操作、不适当的装载、人员失误或个人行为、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坏,在本程序中均不视为“缺陷事故”。

4.5姐妹设施:按照同一图纸建造(即便该图纸是由不同的船级社批准),具有相同

的结构型式、尺度及操作设备的海上设施。

4.6相似设施:具有与发生损坏事故的设施相似的布置或特点的设施。

4.7结构:是指设施结构及其附属设备,以及安装于或贯穿设施外廓的结构。

4.8事故报告员(IRO):是指本社被指定的海上设施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人。

4.9事故调查管理员(SIC):是指海工检验处(总部海工检验管理处)指定的、总体管理本社海上设施事故信息收集、分析与处理的人员。

5职责

海工检验处

负责指派一位副处长出任本社海上设施事故的IRO,并负责对海上设施相关案例进行管理、标识和立卷;

负责指派一名技术管理人员作SIC,对本社海上设施的事故总体管理、标识和立卷,辅助部门领导进行相关的工作或下达调查、检验指令,辅助IRO进行相关的工作或下达调查、检验指令,辅助检验管理的经办人员进行相关的工作或下达调查、检验指令;

负责海上设施事故调查、跟踪及相关的处理;

负责海上设施事故处理案例经验总结的管理;

负责对尚未签发长期证书的建造或重大改装设施的事故调查、跟踪、立卷;

负责在适用时向海洋工程技术中心提供规范修订、发展的建议。

海洋工程技术中心

负责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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