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票交所时代《票据法》修改相关问题研究
【摘要】票交所时代来临,票据市场呈现出一系列不同以往纸票时代的发展趋势和特征,随着票据实务的发展,现行《票据法》的滞后性日渐凸显,修改《票据法》业已成为必然趋势。本文从票据市场发展现状及风险特征入手,剖析现行《票据法》难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票据市场发展需要的诸多局限性,阐明《票据法》修改的必要性,进而阐述对《票据法》修改内容的探讨,并借鉴国外票据立法经验,提出完善我国《票据法》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票据市场《票据法》无因性追索顺序修改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自1996年实施至今20多年,其对我国商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已经不言而喻。然而,随着票据实务及司法实践的发展,其滞后性日渐凸显,尤其是在支付手段多样化、票据业务高度市场化的今天,《票据法》甚至已表现出与现实的格格不入。相应地,《票据法》的修改也逐渐在法律界和金融界引起广泛讨论,如今修改《票据法》业已成为必然趋势。
一、票据市场发展现状及风险特征变化
经过近30年的发展,票据市场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货币子市场之一,也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支持中小企业的重要工具之一。但由于长期处于自由发展状态,近年来票据市场也成为金融风险频发领域。为治理、防范票据市场风险,经国务院决策,人民银行牵头成立上海票据交易所,彻底改变了票据市场未来发展轨迹。票交所成立后,票据市场破旧立新,呈现出一系列良好的发展趋势和特征,重新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道路。
整体来看,票交所成立以来,票据市场已经体现出了电子化、线上化、集中化、多元化等新的发展趋势,市场正在逐步向场内标准化市场转变。一是电子票据规模快速增长,占比大幅提升。2017年之前票据市场以纸质票据交易为主,风险隐患众多。为了发展低风险电子票据,人民银行在2016年、2017年先后出台多项政策,通过限制纸质票据签发金额、限制纸质票据线下交易流转等措施,支持电票发展。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使纸质票据签发量和交易量大幅下降,电子票据业务快速发展。二是票据业务交易模式线上化,特别是自2018年10月起,电子票据业务全部进入票交所平台交易,线下票据交易模式彻底消失。三是银行参与机构经营管理集中化,市场主要参与银行机构已在不同程度地调整票据业务经营组织架构。为做大做强票据业务链条上的各项业务,大多机构进行总行业务链条管理权限调整,同时调整总分经营职责,充分发挥总部人才、效率、风险管理等优势,力争规模效益最大化。四是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券商、基金、信托、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管理的非法人产品将可以作为票交所正式会员,参与票据业务场内交易,原本仅以银行为主的票据市场参与主体大幅扩展,票据市场与其他金融市场的隔阂有望被打通,票据支持实体经济的资金来源将更加丰富。
在此背景下,票据业务的风险特征也发生显著变化。随着电子票据的快速发展,原先票据市场纸质票据签发、线下交易、保管、托收等过程中存在的操作风险基本消除;票交所平台的成立,非法中介参与造成的贸易背景造假、伪造票据、同业账户资金划转等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也大幅下降。近期,市场上发生的此类型风险事件均为存量业务。票据业务风险管理重点将转变为信用风险(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行、贴现行信用风险;商业承兑汇票签发企业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以及线上交易相应存在的操作风险等(IT系统风险、交易员操作风险)。
二、《票据法》修改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的《票据法》实施于1996年1月1日,当时正处于我国经济发展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其间仅在2004年进行过简单的修改。近年来,中国经济金融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尤其是票据市场的发展趋势和风险特征已完全不同于以往计划经济时期,作为在当时市场经济体系并不完善的环境下制定的一部法律,现行《票据法》已显现出诸多局限性,难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票据市场发展的需要。
第一,《票据法》的传统法理学逻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