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0页,其中可免费阅读3页,需付费100金币后方可阅读剩余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4、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飞机航前、短停和航后的维护工作。
2依据
2.1民用航空行业标MH/T3010.14-2006《民用航空器航线维修规则》
3术语
3.1航行前维修
航空器在基地或经停站执行首次飞行任务前,维修人员对其进行的例行检
查、勤务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3.2短停维修
航空器执行首次飞行任务结束至下次飞行任务开始的期间内,维修人员在基
地或经停站对其进行的例行检查、勤务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3.3航行后维修
航空器飞行任务结束后,维修人员在基地或经停站对其进行的例行检查、勤
务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4规定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