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模块化智能充电系统建设指南.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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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第3部分:模块化智能充电系统建设指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电动自行车模块化智能充电系统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模块化系统建设和系统运行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自行车模块化智能充电系统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5273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XF578超细干粉灭火剂

XF602干粉灭火装置

DB5115/T100.1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第1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DB5115/T100.1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模块module

具有独立功能的标准构件,可与不同模块组合形成功能较为完整的单元。

3.2

模块化modularity

将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系统分解为多个能相互独立的、可更好管理模块的方式。3.3

智能充电intelligentcharging

在特定场景下具有一定程度的信息感知、远程通信、信息安全保护、充电数据分析以及充电策略的判断和执行、安全程度诊断等能力,可为车辆提供充电的行为。

4基本原则

4.1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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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系统建设应符合DB5115/T100.1《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第1部分:防火设计规范》有关充电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的技术要求。

4.1.2充电设备和运营管理平台可采用TCP/IP协议等现行技术进行连接并可进行通信。4.1.3宜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防火墙或VPN,确保有效可靠的通信连接。

4.2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

模块应具有一定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能够完成或辅助完成某项作业指标,并可进行试验验证,可以对其进行单独设计、制造、调试、修改和存储。

4.3互换性和通用性

4.3.1系统的所有接口应标准化、通用化,利于实现模块间的互换。

4.3.2同一类模块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尺寸应成系列,联结部位或联结件的尺寸应协调有序,以保证系统平台的整体协调、节省空间和美观实用。

4.4一致性和稳定性

模块技术性能应保证由模块组合的分系统和设备性能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4.5信息交互性

4.5.1各模块应具备通信能力,应至少包含:

a)智能充电模块与自动灭火模块应与智能管理模块连接;

b)智能管理模块应与平台的管理者、用户APP等终端进行连接;

c)智能管理模块可向用户反馈充电过程信息、计量收费信息以及其他服务信息。4.5.2智能充电模块应具有计量功能,宜配置电能计量信息上传接口。

4.5.3智能充电系统的报文、数据、时间等数据交换的格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5模块化系统建设

5.1系统组成

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系统主要由智能充电模块、智能管理模块和智能灭火模块等三个模块及云服务平台构成,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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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系统示意图

5.2智能充电模块

5.2.1模块组成

智能充电模块由充电插座(或插头)、光伏配电箱、充电网关和通信通电线路组成。

5.2.2安全充电

5.2.2.1应根据电池状态切换车辆充电模式,包括:

a)恒流充电(0~70%);

b)恒压充电(70%~95%);

c)浮充充电(95%~100%)。

5.2.2.2应具备过充保护、过流保护、短路保护、过压保护、空载保护、温度保护和剩余电流保护等功能。

5.2.2.3场地烟感告警时,能联动设备停充,线路立即拉闸。

5.2.3远程智能控制启停

智能充电设备应具备远程充电和停止充电功能,并能按需设定充电的启停时间。

5.2.4自动恢复

智能充电设备在充电过程中,当出现电力中断,并恢复供电后,充电设备应能自动重启并恢复正常充电;应具备在充电过程中根据功率控制指令暂停充电,在接到管理平台的恢复充电指令后恢复充电的功能。

5.2.5故障代码反馈

智能充电设备故障时,应能正确发送相应的故障代码至管理平台。

5.2.6实时监控

智能充电设备应实时监控充电状态,自动计算充电数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响应。电量、功率、时间、电压、电流应实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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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电能转换

优先利用光伏发电为充电车辆充电,并可不间断充电。光伏配电箱应安装在场所外。

5.2.8充电网关

5.2.8.1应具备多通道,可做到充电数据传输的低延时、高准确性。

5.2.8.2应具备易扩展性能。充电设备可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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