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世纪关爱意外伤害保险(C款)---普通卡条款.doc

新华世纪关爱意外伤害保险(C款)---普通卡条款.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NEWCHINALIFEINSURANCECO.,LTD.

世纪关爱意外伤害保险条款(C款)

(世纪关爱普通卡)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卡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载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变更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被保险人范围:凡年满6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或工作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意外伤害保障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累计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3、本公司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时,如果被保险人已领取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的,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扣减已给付的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意外伤害医疗保障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开始治疗的,就其因该意外伤害所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中超过人民币50元的部分,本公司承担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责任。

本公司累计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第四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发生医疗费用支出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手术而导致医疗事故;

八、被保险人身患疾病;

九、健康体检、疗养、康复治疗、安胎及分娩(包括剖腹产、流产及引产)等费用;

十、挂号费、护理(陪住)费、取暖费、伙食费、误工费、停尸费、救护车费及装配假眼、假牙、假肢,用于矫形、整容、安装残疾用具等需要自理的费用;

十一、社会医疗保险(含公费)管理机构规定的自费药品、检查、治疗、手术及其它项目;

十二、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三、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四、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五、从事高危职业所发生的保险事故。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自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及保险卡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约定的生效日零时起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合同的保险费为每卡人民币50元,一次性交清,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后在同意承保时签发保险单及保险卡作为承保凭证。

二、本合同每卡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5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

三、同一被保险人购买本保险的最高卡数以10张为限。

第六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须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七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

文档评论(0)

132****2249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