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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24年版
一、前言
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病历的保存、书写、归档、查阅、复制、封存和启封以及质量管理等工作。
二、病历保存管理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保存管理制度,确保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2.病历保存期限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计算,至少保存30年。对于特殊病例、罕见病、死亡病例等,保存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3.医疗机构应采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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