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金属工具箱柜等产品生产项目环评资料环境影响.docxVIP

扩建金属工具箱柜等产品生产项目环评资料环境影响.docx

  1. 1、本文档共13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扩建金属工具箱柜等产品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

2212-320570-89-01-583531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常熟市董浜镇华烨大道35号

地理坐标

(120度56分29.587秒,31度39分53.740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3311金属结构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30-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常熟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常行审投备〔2023〕1380号

总投资(万元)

2000

环保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比

(%)

1

施工工期

6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面积(m2)

0(利用已有)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规划文件:《常熟市董浜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3年)》

批复文号:常政复〔2023〕135号

审查机关:常熟市人民政府

批复时间:2023.9.18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2

规划及规划

环境影响评

价符合性分

本项目位于常熟市董浜镇华烨大道35号,根据产权证明文件:苏(2017)常熟市不动产权第0002747号与《常熟市董浜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3年)》规划图可知,本项目所在地为规划工业用地;经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类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董浜镇的用地规划。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

(1)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查《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苏州市人民政府,2007年9月),本项目不属于目录内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禁止类项目,是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

(3)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办发〔2018〕32号)中限制、淘汰、落后的目录内,与该规定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与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相符合。

2、太湖条例相符性: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

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

(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

3

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

(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

(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

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同时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的规定:禁止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第四次

修正)第四十三条规定:

第四十三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Fthgrtethfyuhnm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