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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案例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
案例1以能源立法推进能源体系现代化建设
2024年8月29日,中国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能源转型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需要大力提升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深化能源改革方面,通过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持续扩大电力现货市场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水平;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培育绿电绿证市场;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推动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完善能源法治方面,将推动出台能源法、生态环境法典,加快修订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等,强化节能增效、优先开发利用清洁能源的法律制度;实施绿证等促进绿色能源消费、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激励约束制度;推动重点领域制修订引导绿色低碳用能的法律法规。
加强规划引领方面,将扎实开展“十五五”能源规划研究编制,充分发挥国家能源规划对重大工程布局、公共资源配置、社会资本投资的战略导向作用,统筹发展与安全,明确能源转型的时间表、路线图。
强化能源监管方面,加强能源重大规划、清洁能源项目实施情况监管,持续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等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能源转型重大政策能够落地见效。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将推动出台能源法、生态环境法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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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以行政立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出台的《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以下简称《重点举措》)的基本精神就是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有两个基本要求:
第一,良法善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所谓良法,必须是符合中国社会客观实际之法、能够促进社会发展之法、达成社会公平正义之法。《重点举措》中推出的诸多改革措施,就是按照良法的要求设计的。前四部分较为充分地体现了这一基本要求。例如,在第一部分“加快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制度规则”中提出,要加快完善登记管理制度规则、公平竞争制度规则、市场秩序制度规则和“三品一特”制度规则。在第二部分“营造便利规范的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准入退出环境”中提出,要提升登记注册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完善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场退出制度,防范和打击虚假登记。同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制度完善举措。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也是如此。
第二,规则之治。所谓规则之治,就是必须维护规则的权威,严格按照规则办事,不得随意改变规则。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就必须在良法的基础上,市场监管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维护法律法规规章的权威,不得恣意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以达到给经营主体稳定合理预期、坚定信心的效果。《重点举措》的第五部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体现了这一基本要求。例如,关于依法行政,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建设应用,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制止执法不规范、乱作为等问题,惩治执法腐败。关于行政执法裁量权,要求市场监管机关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和比例原则,指导地方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主体的处罚,要结合违法行为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影响法律实施效果的因素,科学确定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避免“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
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必须坚持良法善治和规则之治,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相互促进。《重点举措》按照这一法治思维布局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重点,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资料来源:胡锦光:《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见
/xw/mtjj/art/2024/art_4eed54b0a51a4b4187e3dc3e81aaca8b.html
案例3欧某某诉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行政许可案
被告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向重庆市人民政府报请审批新增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复原则同意了区政府的方案。区政府于2015年10月20日作被诉《通告》载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涪江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并将铜梁安居提水工程涪江取水点上、下游各水域分别确定为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泊船、采砂、放养家禽、网箱养殖等活动;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遵守二级保护区管理规定外,还须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等行为;对违反通告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处理等内容。原告欧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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