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病历管理试题
第一篇:病历管理试题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试题1、2013版《规
定》分成7章,共32条,从总则、病历的建立、保管、借阅与复制、
封存与启封、保存和附则等七个方面作了更为系统、清晰的规定。(√)
2、2002版规定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封存
病历原件。2013版明确规定签封病历的复制件,并规定未完成的病历
在封存后,病历原件不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封存后病历的原
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
3、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
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
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
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
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4、2013版
《规定》: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
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5、已建立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将病历标识号码与患者身份
证明编号相关联,使用标识号码和身份证明编号均能对病历进行检索。
(√)
6、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
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
或者其代理人)
7、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
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
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
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
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
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
学影像检查资料。(√)
8、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
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
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
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
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
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
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9、门(急)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负责保管。医疗机构建有门(急)
诊病历档案室或者已建立门(急)诊电子病历的,其门(急)诊病历
可以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经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10、门(急)诊病历由患者保管的,医疗机构应当将检查检验结果
24小时内交由患者保管。(×)(及时)
11、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检查
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将检查检验结果归入或者录入门(急)诊病历,
并在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内将门(急)诊病历归档。(√)
12、其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借阅病历
的,应当向患者就诊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
查阅、借阅。查阅后应当立即归还,借阅病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归
还。查阅的病历资料可以带离患者就诊医疗机构。(×)(查阅的病历
资料不得带离患者就诊医疗机构)
13、医务人员应当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
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
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
14、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
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
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
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
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15、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
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
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
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
部分或全部病历:
(一)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部门出具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