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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管理试题

第一篇:病历管理试题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试题1、2013版《规

定》分成7章,共32条,从总则、病历的建立、保管、借阅与复制、

封存与启封、保存和附则等七个方面作了更为系统、清晰的规定。(√)

2、2002版规定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封存

病历原件。2013版明确规定签封病历的复制件,并规定未完成的病历

在封存后,病历原件不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封存后病历的原

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

3、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

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

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

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

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4、2013版

《规定》: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

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5、已建立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将病历标识号码与患者身份

证明编号相关联,使用标识号码和身份证明编号均能对病历进行检索。

(√)

6、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

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

或者其代理人)

7、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

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

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

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

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

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

学影像检查资料。(√)

8、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

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

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

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

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

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

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9、门(急)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负责保管。医疗机构建有门(急)

诊病历档案室或者已建立门(急)诊电子病历的,其门(急)诊病历

可以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经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10、门(急)诊病历由患者保管的,医疗机构应当将检查检验结果

24小时内交由患者保管。(×)(及时)

11、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检查

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将检查检验结果归入或者录入门(急)诊病历,

并在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内将门(急)诊病历归档。(√)

12、其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借阅病历

的,应当向患者就诊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

查阅、借阅。查阅后应当立即归还,借阅病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归

还。查阅的病历资料可以带离患者就诊医疗机构。(×)(查阅的病历

资料不得带离患者就诊医疗机构)

13、医务人员应当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

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

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

14、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

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

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

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

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15、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

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

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

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

部分或全部病历:

(一)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部门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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