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590-2010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含2018年第1号修改单.docxVIP

HJT 590-2010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含2018年第1号修改单.docx

  1. 1、本文档共1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

HJ590—2010*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100062北京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

网址:

电话:010北京市联华印刷厂印刷版权所有违者必究

*

2010年12月第1版2010年12月第1次印刷

字数统一书号:

开本880×12301/16

印张1.25

50千字

135111·119

定价:18.00元

i

HJ590—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0年第77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HJ590—2010);

二、水质五氯酚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591—2010);

三、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592—2010);

四、水质单质磷的测定磷钼蓝分光光度法(暂行)(HJ593—2010);

五、水质显影剂及其氧化物总量的测定碘-淀粉分光光度法(暂行)(HJ594—2010);

六、水质彩色显影剂总量的测定169成色剂分光光度法(暂行)(HJ595—2010)。

以上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布的下述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GB/T15438—1995);

二、水质五氯酚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8972—88);

三、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4919—85)。特此公告。

2010年10月21日

iii

HJ590—2010

目次

前言 iv

1适用范围 1

2术语和定义 1

3方法原理 1

4干扰及消除 2

5试剂和材料 2

6仪器和设备 2

7分析步骤 4

8结果计算 6

9精密度和准确度 6

10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零空气质量的确认和验收标准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环境空气中一氧化氮的校正 9

附录C(资料性附录)某些化合物对紫外臭氧测定仪的干扰 10

附录D(资料性附录)典型的紫外臭氧分析仪性能参数 11

iv

HJ590—2010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臭氧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臭氧的紫外光度法。

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GB/T15438—1995)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5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修订了空气中臭氧测定的适用范围及其参考条件。——修订了“干扰及其消除”条款。

——明确规定了公式ln(I/I0)=?aρd中各项代表的物理意义。增加了臭氧浓度的计算公式。——增加了术语和定义条款。

——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款。

——补充完善了检测的技术条件和注意事项。——增加了对零空气质量的要求和确认步骤。

——增加了附录B、附录C和附录D。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和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5年3月25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GB/T15438—1995)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修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10月2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HJ590—2010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

警告:本方法需要使用有毒的气体臭氧,实验室内臭氧的极限质量浓度为200μg/m3。过剩的臭氧应该排入活性炭洗涤器或室外并远离采样入口。

1适用范围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