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PAGE
PAGE5
关于执行新版《安全奖惩条例》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市场部、机关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行为,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公司将《安全奖惩条例》进行修订,经公司职代会联席组长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新版《开滦东欢坨矿业分公司安全奖惩》印发给你们,望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本条例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附:开滦东欢坨矿业分公司安全奖惩条例
二○○六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执行新版条例通知
开滦东欢坨矿业分公司安全奖惩条例
第一章:总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不断深化“两个规范”,把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使我公司的安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公司各级管技人员必须在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前提下,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在思想上,工作上坚持安全与改革、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建设相统一的原则,促进生产,提高效益。
:进一步强化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职工自主保安、相互保安的意识。
: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安全监察部门、业务保安部门及群众安全网的作用,做到专群结合,群防群治,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类人员。
第二章:奖励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奖。
:对单位的奖励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向上级汇报,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减轻事故危害程度,对有功人员奖励100至1000元。并按《员工安全行为考核办法》给予考核加分。
:发生事故后,积极参加抢救,使国家财产、职工生命免遭(或减轻)危害有功人员奖励100至500元。并按《员工安全行为考核办法》给予考核加分。
:在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者,奖励50至200元。并按《员工安全行为考核办法》给予考核加分。
第11条:凡关心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而被采纳,取得一定成效的,奖励50至100元。并按《员工安全行为考核办法》给予考核加分。
第12条:在查处“三违”方面,工人举报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对应罚款标准,给予举报人加倍奖励;工人举报工人违章作业,对应罚款标准,给予举报人对等奖励;管理人员查处“三违”适当给予奖励。并按《员工安全行为考核办法》给予考核加分。
第13条:凡我公司职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在安全生产中作出一定成绩的,公司在年度进行评比活动中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三章:惩处
第14条:惩处分为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消职务、开除留查、开除。经济处罚分为扣发奖金、扣除当日工资、支付生活费、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第15条:因“三违”或责任事故受行政处分的人员,处分期间一律免发所有安全奖金。
第一节:严重违章行为
第16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矿籍处分:
井下吸烟和私自带烟草、火种下井的;
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填写假报单的;
井下放明炮、糊炮的;
井下放炮不截人、漏截人或截人者擅离职守的;
井下有抓车、扒车、蹬车、跳车行为的;
违章乘坐电机车、乘坐皮带的;
因自己“三违”行为,致使造成死亡、重伤事故或重大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年度内由于违章行为受到两次降级处分的;
故意损坏通风设施、安全监测装置、消防器材或其它安全生产设施的;
不服从安管人员的正当管理,漫骂、殴打、恐吓威胁的;
其它严重违章或蓄意违章的责任者。
第17条: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责任者,给予行政降级处分,造成事故的给予开除留察处分。
电工停送电操作,不执行停送电规程的;
因工作失误将通风设施损坏又不及时向调度室或通风区汇报的;
放炮截人距离不够的;
炮工丢失火工品或故意毁坏、丢弃火药的;
私自毁坏安全标志的;
各种设备或装置开关用其它物品别压,使开关处于启动状态的;
斜巷运输不使用专用连接装置的;
斜巷运输不带电松车的;
斜巷运输使用带“v”字矿车的;
斜巷行走违反“行车不行人”制度或坡头把勾工绞车时不制止行人的;
斜巷临时运料地点,不安正规信号,用幌灯、呐喊、敲击做信号的;
架线停电仍驾驶机车滑行的;
井下私自甩检漏的;
机电设备人为甩保护的;
私自撩罐帘上罐或已发信号强行上罐的;
私拆机电设备配件造成设备不完好或失爆的;
故意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的;
由于不规范操作或违章作业造成瓦斯超限的;
炮工违章处理瞎炮、残炮的;
高空作业或井筒作业不戴保险带的;
穿化纤衣服受到两次以上处罚的:
对制止“三违”行为的职工进行打击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