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境内旅行急性疾病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docxVIP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境内旅行急性疾病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docx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境内旅行急性疾病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是我公司各类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合同(以下简称“主保险合同”)的附加合同,只有在投保了主保险合同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保险。

本附加保险合同与主保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保险合同为准。本附加保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保险合同为准。

主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保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保险合同无效,本附加保险合同亦无效。

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保险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本附加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内旅行期间罹患急性疾病,并自发病起24小时内因该急性疾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治疗,对于被保险人自就诊之日起90日(含90日)内所实际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合理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任何第三方(包括保险人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境内旅行急性疾病医疗保险金。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附加保险合同中载明。

1.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急性疾病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以附加保险合同所载明的境内旅行急性疾病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境内旅行急性疾病医疗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本附加保险合同的保险金给付责任适用补偿原则。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他途径(包括保险人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获得相关医药费用补偿,保险人仅对扣除已获得补偿后的合理医药费用剩余部分,按照本附加保险合同约定予以补偿。

责任免除

第四条主保险合同的所有责任免除条款均适用于本附加保险合同,若主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条款与本条款有相抵触之处,则应以本条款为准。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进行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静养、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心里治疗或预防性治疗;

(二)被保险人妊娠、分娩、流产、宫外孕、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人工流产、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变形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三)被保险人作为器官捐赠方接受器官捐赠手术;

(四)被保险人接受实验性药物或治疗;

(五)被保险人接受各类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鉴定、孕妇胎儿性别鉴定、验伤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

(六)被保险人进行的整容、整形手术,以及美容;

(七)被保险人进行的牙科治疗或手术、视力矫正、因矫正视力而作的眼科眼光检查,以及牙齿修复或牙齿整形、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假眼、假牙或者助听器等);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九)被保险人违背医嘱进行旅行;

(十)被保险人旅行的目的是为了寻求或接受治疗;

(十一)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

(十二)既往疾病、慢性病、精神病、性传播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

(十三)被保险人不符合入院标准住院、或应当出院但拒不出院而造成的延长住院;

(十四)被保险人在家自设病床治疗,或在门诊观察室、急诊观察室、其他非正式病房、联合病房的治疗。

保险金额

第五条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本附加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约定,并在本附加保险合同中载明。

保险金的申请

第六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3.被保险人和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发票/收据、费用明细清单、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及其他医疗记录等;

被保险人若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了部分医疗费用的补偿并无法提供医疗费用原始凭证时,需提供医疗费用凭证复印件,同时出具注明已给付医疗费用性质、比例和金额、加盖支付费用单位公章的费用分割单等相关证明,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在剩余的合理医疗费用内予以补偿;

5.被保险人境内旅行的证明,如交通票据(如机票、车票等)、酒店住宿票据、旅游团费单据等旅行凭证;

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法律咨询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法律职业资格证、中级金融资格证持证人

法律咨询服务,专业法律知识解答和服务。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027066055000030
领域认证 该用户于2023年04月14日上传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中级金融资格证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