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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责任体制上,提高案件透明化,建立责任证明体系
前言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在司法过程中,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对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进行更多的反思,深刻讨论我国制度的现存于司法实践中的不足,提出建议并希望得到更好地完善。
立法现状
目前在我国的立法中,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审查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独立部门。于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为人民检察院,但并未规定准确的执行主体、执行主体对于案件的审查模式及过程。根据2012年10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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