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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项目建设过程中人工费情况调查与研
究
作者:姚涛
来源:《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8年第16期
一、引言
近十年来,中国的铁路建设事业飞速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铁路造价
标准管理方面,也为我国铁路建设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铁路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
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近年来,人工费上涨因素影响,导致铁路项目概算投资不足,施工
企业无法获得合理的施工利润,导致人工费出现普遍亏损现象,这些情况都不利于建设项目的
顺利推进。针对铁路项目人工费标准偏低情况,本文重点对目前国内铁路项目建设过程中人工
费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研究,提出了解决建议。
二、铁路工程人工费定义、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定义
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目前在建的大多数铁路
建设项目的造价确定均执行《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
号文,以下简称“113号文”)、《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
知》(铁建设〔2010〕196号文,以下简称“196号文”)的规定。
人工费=Σ定额人工消耗量×综合工费标准。
1.综合工费的组成内容。
(1)基本工资。
(2)津贴和补贴。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流动施工津贴、施工津贴、隧道津贴、副食品价格
补贴、煤燃气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费补贴及特殊地区津贴、补贴。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基金和医药费基金。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修
理费、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减亏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综合工费标准。
(二)现状
近几年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建筑行业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民工荒”现象,愿意从事建筑
行业生产的劳动者逐渐减少,企业只有高工资的办法来吸引农民工,导致人工费不断上涨。除
了传统人工成本之外,还有企业的成本,例如工人社会保障的支出、对工人的培训以及对社会
承担的其他责任等,也在客观上提升了企业的人工成本。劳动者自身追求、国家经济持续发展、
建筑行业特点以及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是我国建筑业人工成本不断上涨的根源。随着市场经
济的发展,国家要求的最低工资标准逐年上涨,劳动力供需紧张,带来了建设工程人工费成本
不断攀升,造成定额工费标准与市场劳动力单价差异越来越大。
(三)问题
1.在建铁路项目基期综合工费标准偏低、工费价差计列不合理。
2.新标准颁布仅适用于批复新建铁路项目。
3.在建铁路项目编制期综合工费标准调整滞后。
4.在建铁路项目概算人工费不足。
三、对铁路工程人工费情况的调查与研究
(一)铁路人工费情况调查
1.在建铁路项目基期综合工费标准偏低、工费价差计列不合理。“113号文”自2006年7
月1日实施以来,陆续调整过两次综合工费标准:一是《关于补充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
算综合工费类别划分的通知》(铁建设〔2008〕26号文,以下简称“26号文”),自2008
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是“196号文”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26号文”和“196号文”未调整基期综合工费标准,现行基期综合工费标准仍停留在
2005~2006年度水平,Ⅰ类工综合工费仅20.34元/工日;该两份文件虽然调整编制期综合
工费标准,但是仅以价差形式计列,而按照“113号文”规定,工程施工措施费和间接费(企
管费、规费和利润)均以基期人工费和基期机械台班使用费作为取费基数,人工费价差无法纳
入措施费和间接费取费基数,与当前以高速铁路为代表的铁路建设高额施工措施费、高额企业
管理费和规费投入严重不符,导致费用缺口严重。
2.新标准颁布仅适用于批复新建铁路项目。2017年5月6日,国家铁路局印发《铁路基
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国铁科法〔2017〕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自
2017年7月1日起执行。当前阶段采用“31号文”批复预算的新建铁路项目较少,在此不作
深入研究。
3.在建铁路项目编制期综合工费标准调整滞后。“113号文”Ⅰ类工20.35元/工日,Ⅱ
类工24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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