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煤三矿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的通知.docVIP

鹤煤三矿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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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煤三矿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

智能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加强鹤煤三矿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真正实现安全高效生产,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豫工信煤发〔2021〕145号)、《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标准》(豫工信煤发〔2021〕5号)、《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豫能〔2021〕50号)、《鹤煤公司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鹤煤〔2021〕129号)、《鹤煤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鹤煤〔2022〕108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鹤煤三矿智能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王维德 柴天凯

副组长:张洪雨 刘德来张会斌石志强 郭晓华

成 员:卫永生 罗俊芳邢永鹤刘俊峰 王金矿

张振勇王清河刘伟张宇昊华敬涛

李裕震李智超仝景亮郭保军焦尚德

刘海军张博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运科,机运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机运科、生产技术科、开拓科、调度室、安检科、企划科、财务科、人力资源科、地测科、通防科、信息中心、供应科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煤矿智能化建设的文件规定与工作要求,安排部署三矿煤矿智能化建设总体规划;协调解决智能化建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供技术、设备、资金、政策保障;对鹤煤三矿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三)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

机运科、生产技术科、信息中心作为主要负责部门,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系对接,负责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总体组织、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等工作。

安检科负责煤矿智能化建设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企划科负责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资金计划汇总、审核和下达工作。

人力资源科负责涉及煤矿智能化专业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员调配、培训,满足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的需要。

财务科负责煤矿智能化建设所需资金的拨付、审核、评估、监管,按要求建立智能化建设专户、专账。

调度室、地测科、通防科、开拓科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智能化子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供应科、企划科、机运科负责煤矿智能化建设所需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供应和验收等保障工作。

机运科负责设备调拨、修理等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2022年煤矿智能化建设规划

2022年建设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个;建设智能化掘进工作面1个,突出矿井实体煤掘进全部实现无人化远程操控;建设完成智能化煤矿;建设智能化管控平台1套,子系统3套。

三、建立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

(一)成立三矿智能化建设领导小组。机运科是矿井专业智能化业务管理科室,智能化业务需配齐配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统筹协调矿井智能化建设工作。

(二)矿长对煤矿智能化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智能化系统使用的具体区队及分管领导对智能化运行效果管理负主体责任;鹤煤三矿各智能化业务管理科室及其分管领导负全面管理、监督、指导责任。

(三)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智能化专题会,解决智能化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智能化装备常态化运行的评价工作。

(四)已经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验收的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在转移到下个工作面使用前,机运科组织相关科室对照《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标准》,对缺少项目进行完善,保障智能化系统(装备)运行稳定可靠。

(五)智能化采煤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段要优先采用锚网索主动支护,对特殊情况不能实现锚网索主动支护的工作面可采用超前自移支架支护,严禁使用单体柱支护,以实现减人提效。

(六)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应配套使用机尾自移装置;煤巷或半煤岩巷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应具备巷道顶板离层、表面位移和锚杆(索)受力数据的采集、分析、预警功能;智能化掘进机实现安全生产预警和联动闭锁控制。

(七)对运行超过8年的自动化、信息化子系统要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确保系统能够全面感知、自主决策和敏捷响应。

(八)智能化管控平台各子系统必须全部接入管控平台,建立分析、预警、报警和生产决策模型,指导现场安全生产,实现平台统一管理;智能化采、掘工作面采集的设备及生产工况数据要上传到河南能源安全生产智慧管控平台。

(九)各子系统要绘制有系统拓扑原理图,参数详细。各子系统纳入矿井月度检修。

(十)加强智能化系统常态化运行管理,不断总结经验,逐渐降低人工干预率,优化作业人员,提高生产效率。

(十一)智能化掘进工作面使用远程遥控掘进期间,风门内不得有人员进入,掘进机停运30分钟后方可进入。

四、智能化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一)严格资金投入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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