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甲方:XXX乙方:XXX20XXPERSONALRESUMERESUMEPERSONAL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
甲方:XXX
乙方:XXX
20XX
PERSONALRESUME
RESUME
PERSONAL
2024年度话剧表演专用剧院租赁协议
本合同目录一览
1.租赁剧院
1.1剧院名称与地址
1.2剧院设施与条件
1.3剧院租赁时间
2.话剧表演
2.1话剧名称与内容
2.2话剧表演时间与场次
2.3话剧表演标准与要求
3.租赁费用
3.1租金金额与支付方式
3.2租金支付时间与期限
3.3租金调整条款
4.租赁期限
4.1租赁开始日期与结束日期
4.2租赁期限延长条款
5.双方责任与义务
5.1剧院方责任与义务
5.1.1剧院维护与保养
5.1.2剧院安全保障
5.1.3剧院设施的正常运行
5.2话剧表演方责任与义务
5.2.1话剧表演质量保证
5.2.2话剧表演安全责任
5.2.3话剧表演相关手续办理
6.违约责任
6.1剧院方违约责任
6.2话剧表演方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
7.1争议解决方式
7.2争议解决时效
8.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合同变更条件
8.2合同解除条件
9.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条款
9.1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内容
9.2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期限
10.合同的生效、终止与失效
10.1合同生效条件
10.2合同终止条件
10.3合同失效后的事宜
11.附加条款
11.1其他特殊约定
12.法律适用与管辖
12.1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
12.2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
13.合同的签署与份数
13.1合同签署日期
13.2合同签署地点
13.3合同份数与保存
14.其他约定
14.1双方的其他约定事项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剧院
1.1剧院名称与地址
本合同所指的剧院为“新华剧院”,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新华大街1号。
1.2剧院设施与条件
剧院内设有观众厅、舞台、后台、化妆间、排练厅等必备设施,能够满足话剧表演的场地需求。
1.3剧院租赁时间
剧院租赁时间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9个月。
第二条话剧表演
2.1话剧名称与内容
本次租赁期间,话剧表演方应进行的话剧表演名称为《红楼梦》,该剧的内容应遵循原著,不得有任何篡改。
2.2话剧表演时间与场次
话剧表演时间为每晚7:30至10:00,共计演出40场,具体场次安排由双方协商确定。
2.3话剧表演标准与要求
话剧表演应达到国家级专业水平,演员阵容、舞台效果、音响灯光等各项指标均应符合专业标准。
第三条租赁费用
3.1租金金额与支付方式
剧院租赁费用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每月支付一次。
3.2租金支付时间与期限
租金每月底支付次月租金,首次租金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
3.3租金调整条款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市场行情变化,租金可进行双方协商调整,调整周期为六个月。
第四条租赁期限
4.1租赁开始日期与结束日期
租赁开始日期为2024年4月1日,结束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4.2租赁期限延长条款
如双方同意,在租赁期满前六个月内,可协商延长租赁期限,延长条件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5.1剧院方责任与义务
5.1.1剧院维护与保养
剧院方应保证剧院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与保养,确保话剧表演的顺利进行。
5.1.2剧院安全保障
剧院方应确保剧院内的安全,对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5.1.3剧院设施的正常运行
剧院方应保证剧院设施的正常运行,如因设施故障导致话剧表演受到影响,剧院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2话剧表演方责任与义务
5.2.1话剧表演质量保证
话剧表演方应保证话剧表演的质量,不得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5.2.2话剧表演安全责任
话剧表演方应负责话剧表演期间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演员、观众和设备的安全。
5.2.3话剧表演相关手续办理
话剧表演方应按照我国相关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