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照规章的发展历程课件讲解.pptx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1)1991年2月10日,民航局发布实施《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合格审定的规定》(CCAR-65部)。

2)1995年12月14日,对CCAR-65部进行了第一次修订,修订为《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合格审定的规定》(CCAR-65AA-R1部);3)2003年1月1日,将CCAR-65AA-R1部修订后更名为《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部)。并将维修人员执照和资格证书分为:民用航容器维修人员执照、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和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其中,执照基础部分为航空机械

专业(ME)和航空电子专业(AV);机械专业执照类别分为涡轮式飞机(TA)、活塞式飞机(PA)、涡轮式直升机(TH)、活塞式直升机(PH)。;4)2005年12月31日,修订为《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R1部);

5)2008年1月1日,《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合格审定的规定》(CCAR-65部)废止;

6)2016年4月7日,《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R2)由交通运输部公布,自5月8日起实施;

7)2017年9月11日,颁布了《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申请指南》(AC-66-01-FS-2017-001-R3);;8)2020年4月1日,为加强“三基”和人员资质建设,提高维修质量,进一步加强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质建设,深入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规范维修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夯实航空安全基础,对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体系再次进行重大改革,目的是为我国民航也实现运输和通用“两翼齐飞”、维修行业高质量发展打好牢固基础,同时,基于实事求是和强化行业主体责任的原则,适度简化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颁布实施《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R3部)。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