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细则试行 .pdf

学院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细则试行 .pdf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学 院 课 程 考 核 及 成 绩 评 定 细 则 ( 试 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其目的在于帮助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运用的能力, 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为规范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课程考核工作在各学院 (部)院长的领导下,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组织各专业及教师进 行,教务处负责宏观调控、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课程考核应坚持“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每 一门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学期课程按一门课程计算;超过一学期的课程则按实际授课学期,讲授一 学期按一门课程计算;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军事训练、毕业实习、毕业实践报告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均按一门课程计算。 第四条 学生必须参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含德育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合 格才能取得相应学分。考核成绩与学分同时记入成绩册,并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五条 课程考核原则上按学期进行,具体时间由教务处负责安排。 第二章 考 核 第六条 学生修读课程必须先进行课程注册登记,未进行课程注册登记者,不得参加考试,不计学分。 第七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 (以下统称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课程考核可以根据课程性质,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个别质疑、平时测验、课堂提问、调查报 告、闭卷、开卷、设计等方式进行,由教研室根据教学大纲确定,所在学院 (部)院长批准,教务处 备案。考核方式应在方案中进行规定,要求每个专业 50%以上的课程采取口试、技能测试等形式,直 接考核学生实际应用能力。 第八条 课程考核内容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着重考核学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程度。 第九条 大学英语第二学期参加高等学校应用能力 A、B 级考试,第三学期专业基础英语由应用外语 学院和各学院联合考核。计算机基础第二学期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第一学期期末进行报名。 第十条 形势与政策、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体育活动、国防军事教育、入学教育、政治思想理论课 实践等以考勤为主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原则上第 1 至 4 学期要安排 3 门主要课程 (含需要考试的 课程)转入下学期开学第一周之前的周末考试,其他课程都随堂考试,第 5 学期所有课程在第 16 周 前考完。 第十二条 各学院 (部)在制定学生课程考核计划时,可将学生在科研创新、学科竞赛、文艺创作、 体育、社会实践活动和职业资格证书等中取得突出成绩者,直接作为学生的奖励学分,奖励学分可替 代任意选修课学分计入总学分中,奖励学分累计不超过 10 分。 第十三条 笔试题量为 90 分钟,笔试难度以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答完为宜。 第十四条 笔试课程原则上实行教考分离,本课程任课教师将试题库及评分标准交教务处,由学校统 一抽题进行考试,学时学分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必须采用同一套试卷。 第十五条 各学院 (部)应加强各门课程的试题库、试卷库建设;没有试题库、试卷库的课程每学期 末应拟定两套试卷(即 A、B 卷),同时制定评分标准,由各学院 (部)选取一套作为考试卷,另一 套为补考卷。 第十六条 学生参加期末课程考核 (含补考)必须携带校园一卡通或有效身份证;参加国家级考试必须 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暂无身份证的学生,必须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的带相片并盖有骑缝 章的户籍证明。 第三章 成绩记载与评定 第十七条 课程成绩一般采用 100 分制记分,当学期成绩出现小数时一律向上进为整数,实践性教学 环节采用五级记分制 (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五级制与 100 分制的关系:≥90 分记优秀,80-89 分记良好,70-79 分记中等,60-69 分记及格,60 分记不及格。 第十八条 为考核学生学习质量,采用学分绩点制,学分绩点按学生考核成绩进行折算,绩点具体折 算方法如下: 100 分制成绩折算 100 分制成绩 相应基点 五级制成绩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专注于职业教育考试,学历提升。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032132030000054
认证主体社旗县清显文具店
IP属地河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2411327MA45REK87Q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