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171-2022社区协商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编制指南.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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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 CCS A 90 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34/T 4171—2022 社区协商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编制指南 Community consultationt— Compile guidelines for village regulations 2022 - 06 - 29 发布 2022 - 07 - 29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长市民政局、滁州市民政局、天长市郑集镇人民政府、天长市秦栏镇人民政府、 天长市郑集镇向阳社区、天长市汊涧镇张营村、安徽大学、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肥斯坦德尔德 标准化管理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宏文、徐宏义、钱以山、支健康、邵星、胡文武、李义红、伍凤春、杨玉成、 王进芬、李鹏飞、贺冉冉。 社区协商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编制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确定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编制工作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编制要求、编制流程和修订的 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城乡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编制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34/T 3783-2021 美丽乡村 村规民约制定规范 DB34/T 3880-2021 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社区协商 community consultation 村(社区)利益主体为消除彼此间分歧,维护各自权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协调商议的一 种议事形式。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village conventions (residents convention ) 村(居)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制定的涉及村风民俗、社会公 共道德、公共秩序、治安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规定,是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 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 村(社区)协商工作委员会 working committee on community consultation 在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领导下,从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 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社区)妇代会(妇联)负责人、村(居)民代表、网格责任人、业 主委员会成员、优秀共产党员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乡贤等相关人员中推荐组成的, 专门负责组织实施村(社区)协商的常设机构。 4 基本要求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编制应坚持合法合规、民主协商、价值引领和因地制宜等原则。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编制应由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组织领导,宜成立起草 小组负责编制工作,起草小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村(社区)党组织; ——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 ——基层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 ——村(居)民、常驻本村(居)的外来人员、驻村(居)单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经济、法律、农业、工业、教育、医疗等专业人士; ——其他与村规民约(居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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