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_T 4622-2016入境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符合性检验规程.pdf

SN_T 4622-2016入境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符合性检验规程.pdf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SN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4622-2016入境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符合性检验规程Rules of conformance test for import microbial blends of the environment protection2016-08-23 发布2017-03-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X涂层查真伪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入境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符合性检验规程SN/T 4622—2016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总编室:(010址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开本880×12301/16 印张0.5 字数10千字2017年11月第一版 2017年11月第一次印刷印数 1-500*书号:155066·2-32201 SN/T 4622—2016言前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芳、孟祥勇、裴程程、陈兆君1 SN/T 4622---2016入境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符合性检验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境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的符合性检验工作程序。本标准适用于人境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的符合性检验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478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GB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SN/T4623人境环保用微生物菌剂取样操作规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出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60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环保用微生物菌剂microbial blends of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从自然界分离纯化或者经人工选育等现代生物技术手段获得的,主要用于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污染检测、治理和修复的一种或者多种微生物菌种。3.2符合性检验conformance test针对入境的环保用微生物是否与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安全评价合格准许人境的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相一致的检验。4实验室要求4.1环境4.1.1基本要求实验室环境不应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实验室的工作区域应与办公室区域明显分开。实验室内环境的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洁净度等应符合工作要求。实验室工作面积和总体布局应能满足从事检验工作的需要,实验室布局应采用单方向工作流程,避免交叉污染。4.1.2特殊要求环保用微生物菌剂分离鉴定工作应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iosafety level 2,BSL-2)进行。 SN/T 4622—20164.2 人员4.2.1基本要求检验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育、微生物专业培训经历,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够理解并正确实施检验,并定期对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操作规范性进行监督。检验人员应掌握实验室生物检验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知识。有颜色视觉障碍的人员不能执行涉及辨色的实验。4.2.2符合性检验过程按照GB19489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及个人防护。为了保护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应由具备资格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测,所有培养物应小心处置。4.3设备4.3.1基本要求实验设备应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实验设备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便于维护、清洁、消毒与校准,并保持整洁与良好的工作状态。4.3.2日常管理实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定(加贴标识)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工作性能和操作安全,实验设备应有日常性监控记录和使用记录。4.4检验器具4.4.1常规检验器具主要有接种环(针)、酒精灯、镊子、剪力、药匙、消毒棉球、硅胶(棉)塞、微量移液器、吸管、吸球、试管、平皿、微孔板、广口瓶、量筒、玻棒及L形玻棒等;可选择适用于微生物检验的一次性用品来替代反复使用的物品与材料(如培养皿、吸管吸头、试管、接种环等)。4.4.2检验器具的处置在使用前应保持清洁和/或无菌。需要灭菌的检验器具应放置在特定容器内或用合适的材料(如专用包装纸、铝箔纸等包裹或加塞,应保证灭菌效果。常用的灭菌方法包括湿热法、干热法、化学法等。检验器具的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和清洁,已灭菌与未灭菌的器具应分开存放并明确标识。4.5培养基和试剂培养基的制备和质量控制按照GB4789.28的规定执行。检验试剂的质量及配制应适用于相关检验。对检验结果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试剂应进行适用性验证。4.6菌

文档评论(0)

consult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consult

认证主体山东持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P属地山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70100MA3QHFRK5E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