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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
STANDARDS OF CHINA ASSOCIAT10N
FOR STANDARDIZATION
CAS
146-2007
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开业条件
Prerequisites for Enterprises in Biodiesel Production
2007-10-08 发布
索引号
CAS 146-2007(C)
一
CAS 146-2007
该标准版权为中国标准化协会所有。除了用于国家法律或事先得到
中 国标准化协会文字上的许可外,不许以任何形式再复制该标准。
中国标准化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中国标协写字楼
邮政编码:100037 电话 传真网址: 电子信箱: cas@
II
CAS 146-2007
前 言
中国标准化协会 (CAS) 是组织开展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制定中 国标准化协会标准(以下简称:中国标协标准),满足企业需要,推动企业标准化工作,这也 是中国标准化协会的工作内容之一。中国境内的团体和个人,均可提出制、修订中国标协标
准的建议并参与有关工作。
中国标协标准按《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按 CAS 1.1—2001《中国
标准化协会标准结构及编写规则》的规定编制。
中国标协标准草案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得到参加审定会议的75%以上的专家、成
员的投票赞同,方可作为中国标协标准予以发布。
使用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的单位,应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标准备案,并对技术内容
负责。
本标准首次制定。
在本标准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给中国标准
化协会,以便修订时参考。
III
CAS 146-2007
导 则
生物柴油在中国还是个新兴领域,与矿物燃料相比具有可再生性,对环境友好。为落实 国家对生物质能发展的宏观要求,科学合理的利用资源,保护国家和群众的利益,根据发改 环资[2006]1457号《关于印发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意见和国家《可 再生能源法》,特提出了《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开业条件》指导性技术文件,供有关部门及企事
业参考,以利于我国生物柴油生产企业有序健康发展。
1
CAS 146-2007
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开业条件
1 范围
本技术文件规定了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开业应具备的条件。
本技术文件适用于生物柴油生产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 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
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GB/T 19147
车用柴油
GB/T 20828
柴油机燃料调和用生物柴油 (B100)
SH0164
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ASTMD 6751
中间馏分燃料调和用生物柴油 (B100)
EN 14214
车用燃料:柴油发动机用脂肪酸甲酯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3 开业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3.1 拟开业企业生产规模每省(区、市)规划3-5个生产企业
3.2 拟开业企业责任人应具有原材料保障证明文件(数量、来源、期限、价格协议)
3.2.1 以餐饮业废油、地沟油、动植物废油为生产原料的,应有与当地政府环卫部门或废品 回收部门或与民间废油收购户签订收购协议(合同或意向书)、或自己拥有收购采集组织机构 相应文件。
3.2.2 以各植物油厂在精炼过程中付产的皂角提炼的酸化油为原料的,应有与相关机构签定 的收购协议(合同或意向书)。
3.2.3 以油料种植物为原料的,应有与当地政府、土地、农林作物相关部门签订种植、收购 协议(合同或意向书)。
2
CAS 146-2007
3.2.4 以进口原料为原料的,应有长期稳定、价格合理的进口渠道的延续合同等 [合同或协
议文本]。
3.2.5 自己己申请或承包荒山、闲杂废、边际等土地准备种植油料作物的,应提供相关有效 合同和计划书。
3.3 拟开业企业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应具备
3.3.1 拟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能处理目前国内市场多种原料,正常运行的相对先进的技术, 该技术来源自述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技术文件、专利文件或技术转让协议。
3.3.2 拟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是中试放大,经过工业化检验原料中的游离脂肪酸及中性油脂 必须都得到充分利用,成熟的产业化项目证明材料;如中试放大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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