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GF 210.4-2010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docxVIP

CCGF 210.4-2010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docx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210.4-2010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2010-07-13 发布 2010-08-01 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CCGF 210.4-2010 1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 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 注: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是指应急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或者由于某种特殊原因 (或情况) 仅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专项监督抽查。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 1 。 表 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2 210 210.4 分类名称 日用消费品 照明光源及灯具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2.2 产品种类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简称自镇流灯,俗称节能灯,是指含有灯头、镇流器和灯管,并使之为一体 的荧光灯,这种灯在不损坏其结构时是不可拆卸的。 按灯头类型,可分为采用螺口式灯头自镇流荧光灯或采用卡口式灯头自镇流荧光灯,按镇流器类型, 可分为采用电子镇流器的自镇流荧光灯或采用电感镇流器的自镇流荧光灯。 3 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4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类产品 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下表: 表 2 企业规模划分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 (万元) ≥10000 ≥2000 且<10000 <2000 5 检验依据 相关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CCGF 210.4-2010 2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的安全要求》 GB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 (设备每相输入电流 ≤16A)》 GB19044-200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7743-2007《电器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7263-2002《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 CEL—005《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1 抽样型号或规格 每个企业抽取具有代表性的一种样品。 6.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在企业成品库抽样 时,抽样基数不少于 100 只,共抽取 11 只样品,其中 7 只作为检验样品,4 只作为备用样品封存在承检 单位。在市场上抽样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抽取方法及数量要求与企业成品库抽样时相同。 注: 在本规范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所采用的样品,应是抽取的检验 样品,不能采用备用样品。备用样品仅是指被抽查企业或者经过确认了样品的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 议,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采用的备用样品。 6.3 样品处置 6.3.1 抽取的样品按运输条件包装,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签封,在包装上的所有可能的开口处贴上《产 品质量监督抽查封样单》。 6.3.2 抽取的样品在运送和保存时应防震动和破碎,不应重压、受潮、雨淋、爆晒或与油及酸、碱等腐蚀 物质放在一起。 6.4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被抽查企业上一年未生产此类产品,记录本年度已 实际生产此类产品的销售总额。 7 检验要求 7.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表 3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CCGF 210.4-2010 3 序 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 款 强制性/ 推荐性 检测 方法 检验 样品 数量 判断数组 样品编 号 重要程度分 类 Ac Re A 类 B 类 1 标志 (安全) GB16844-2008 4.1 强制性 4.1 3 0 1 5-7 ● 2 互换性 GB16844-2008 第 5 章 强制性 5 3 0 1 5-7 ● 3 预防触电 GB16844-2008 第 6 章 强制性 6 3 0 1 5-7 ● 4 机械强度 GB16844-2008 第 8 章 强制性 8 3 0 1 5-7 ● 5 耐热性 GB

文档评论(0)

consult + 关注
官方认证
文档贡献者

consult

认证主体 山东持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P属地山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70100MA3QHFRK5E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