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视野下商业贿赂治理立法研究.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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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野下商业贿赂治理立法研究 文档信息 : 文档作为关于“法律或法学”中“经济法”的参考范文,为解决如何写好实用应用文、正确编写文案格式、内容素材摘取等相关工作提供支持。正文15112字,doc格式,可编辑。质优实惠,欢迎下载! 目录 TOC \o 1-9 \h \z \u 目录 1 正文 2 文1:比较法视野下商业贿赂治理立法研究 2 一、域外治理商业贿赂的立法比较 3 (一)集中立法模式 3 (二)分散立法模式 3 (三)国外治理商业贿赂立法的比较 5 二、中国治理商业贿赂立法的现状 7 (一)刑事立法方面 7 (二)经济立法方面 8 (三)行政立法方面 8 (四)国际法方面 9 (一)商业贿赂概念模糊 9 (二)对于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过于简约和原则,可操作性差 10 文2:比较法视野下商业贿赂治理立法研究 10 一、域外治理商业贿赂的立法比较 11 (一)集中立法模式 11 (二)分散立法模式 11 (三)国外治理商业贿赂立法的比较 13 二、中国治理商业贿赂立法的现状 14 (一)刑事立法方面 14 (二)经济立法方面 15 (三)行政立法方面 16 (四)国际法方面 16 三、中国现行治理商业贿赂立法存在的缺陷 17 (一)商业贿赂概念模糊 17 (二)对于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过于简约和原则,可操作性差 17 (三)行政制裁力度不够 18 (四)刑事立法不够完善 19 (五)立法滞后,分布散乱 19 (六)海外商业贿赂游离于法律之外 20 四、完善我国治理商业贿赂立法的对策建议 20 (一)明确商业贿赂的内涵外延 20 (二)尽快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增强可操作性 21 (三)加大对商业贿赂的行政性制裁 21 (四)完善《刑法》有关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定 21 (五)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国际间的合作 22 【注释】 22 参考文摘引言: 23 原创性声明(模板) 24 文章致谢(模板) 24 正文 比较法视野下商业贿赂治理立法研究 文1:比较法视野下商业贿赂治理立法研究 摘1:当前商业贿赂现象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这一现象的形成,除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和重人情、重关系的社会传统外,我国相关立法的缺陷也是重要原因之一。目前,我国反商业贿赂法还存在很大的缺陷,要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明确商业贿赂内涵外延;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加大行政性制裁;完善《刑法》有关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定;加强国际间的合作等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的行为。它犹如商业活动中不死的蛀虫,贪婪的腐蚀着国际社会,给市场经济体制运行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不仅从根本上扭曲了社会公平的竞争机制,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正常发挥作用,而且破坏了市场的交易秩序,加大了交易成本,增加了消费者负担,并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1]。因此,商业贿赂一直是各国市场经济发展中重点防范和严加规制的对象。 一、域外治理商业贿赂的立法比较 鉴于商业贿赂的复杂性和严重危害性,世界各国十分注重运用经济、行政、刑事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因而在立法上呈现出这样的特征:不仅在有关竞争法律、廉政法规中明令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而且在刑事立法中规定贿赂犯罪,用严厉的刑罚惩治包括商业贿赂行为在内的一切贿赂犯罪。从立法模式上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两类: 毕业论文网 http: (一)集中立法模式 采取这一立法模式的主要有新西兰、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在这一立法模式下,主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惩治商业贿赂行为。比如,新西兰依据《(1961年)刑法》和《秘密佣金法》惩治商业贿赂,新加坡惩治商业贿赂立法中最为重要的是《防止腐败法》和《刑法》,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惩治商业贿赂立法主要是《反贿赂条例》。[2]在这一立法模式下,法律不仅需要规定贿赂的形式、行为方式等实体法问题,而且需要规定调查人员的调查手段、权力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等程序法问题。需要注意的是,采取集中立法模式的国家和地区多属英美法系,在这些国家或地区发挥法律规范作用的除了制定法之外,还包括判例法。所以,这些国家或者地区,比如,新加坡或者香港,并没有因为集中立法而导致反对商业贿赂出现问题。 (二)分散立法模式 1、美国治理商业贿赂的立法。美国早期主要是针对国内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规制,如1914年颁布的《克莱顿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和1936年颁布的《鲁滨逊——帕特曼法》等。同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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