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版).pdf

  1. 1、本文档共4页,其中可免费阅读3页,需付费100金币后方可阅读剩余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4、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公安部公通字 [2001]97号 为了正确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科学、 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将该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出 以下界定标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 公众聚集场所: 1、建筑面积在 1000 平方米 (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 (商 店、市场); 2、客房数在 50 间以上的(旅馆、饭店);

文档评论(0)

180****7385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040052114000031
认证主体苏州市山高水长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IP属地江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20582MA7GX8A69F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