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医保构成合同的诈骗罪.pdfVIP

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医保构成合同的诈骗罪.pdf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医保构成合同的诈骗罪 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签订的服务协议在性质上应 属民事合同 ; 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小病大医”、“空挂床位”等手段 , 多 开、虚开治疗项目和治疗费用 , 骗取医保资金数额较大的 , 构成合同诈骗罪。 【案情】 重庆市涪陵区博爱医院是一家营利性的“民办非单位” , 法定代表 陈贵兰 , 实际负责人为被告人薛友海 ( 与陈贵兰系夫妻关系 ) 。该单位于 20XX年 5 月 30 日、20XX年 3 月 4 日被重庆市涪陵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确定为涪陵区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涪陵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医疗 机构 , 并分别于 20XX年 4 月 3 日、20XX年 3 月 16 日与重庆市涪陵区医疗保险事 业管理中心签订了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20XX年 7 月至 20XX年 7 月 期间 , 被告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博爱医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在履行医保合同过程 中, 该院负责人薛友海授意该院市场部负责人马江华 , 以给乡村医生和敬老院长 一定介绍费等方法 , 将“五保户”、 “低保户”引诱入院 , 并授意该院内外科医生 对病人采取“小病大医”、“空挂床位”等手段 , 多开、虚开治疗项目和治疗费 用 , 骗取医保、民政救助资金共计人民币元。 【审判】 经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告单位重庆市涪陵博爱医院、 被告人薛友海、 马江华犯罪的罪名成立。 被告单 位重庆市涪陵博爱医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在履行医保合同过程中 , 采取“小病 大医”、 “空挂床位”等手段 , 多开、虚开治疗项目和治疗费用 , 骗取医保资金和 民政救助资金数额达元 , 系单位犯罪 , 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 被告人薛友海作 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被告人马江华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其行为均已 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薛友海揭发他人犯罪行为 , 已经查证属实 , 是立功 , 可以 从轻处罚。对被告人薛友海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单位按被告人薛友海的安排将骗 取的资金主要用于了对五保户、 低保户的救治 , 其主观恶性不大的辩护意见 , 经查 , 博爱医院采取不交或只缴小部份费用的方法引诱医保人员入院是为骗取医保资 金和民政救助资金 , 以获取更大的利益 , 是诈骗的一种方式 , 故其辩护意见本院不 予采纳 ; 其辩称的被告人薛友海有立功情节 , 认罪态度好 , 且赃款已全部退回 , 可 以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 本院予以采纳。对被告人马江华的辩护人提出的被 告人马江华是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实施了犯罪本人并未获利 , 以及被告人马江华应 按从犯的规定处理的辩护意见 , 经查 , 被告人马江华按“业绩”提成是一种获利 , 且因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中是按照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判处刑罚 , 实际上已是一种责任的划分 , 本案不区分 主从 , 对被告人马江华的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

文档评论(0)

@老付的文章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