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pdf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一、主要问题 1.1 设计变更认识问题 实际工作中,不同的单位、人员对设计变更的理解也不一致。项目法 人的职责是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组织工程建设,对初步设计进行的变 更应为设计变更,但在执行过程中,很多参建单位以招标文件为参照 物,认为对招标文件的变更才是设计变更,导致管理混乱,加之有些 招标文件在发售前未进行审查或者施工图也未进行审查,本身就与初 步设计不一致,给工程实施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1.2 设计变更界定问题 长期以来,设计变更一般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两类,但究竟什么是重大设计变更、什么是一般设计变更以及二者之 间的区分究竟在哪里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因为缺乏量化、细化的指标, 在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管理混乱,一般设计变更当作重大设计变更处 理的案例较少,但重大设计变更当作一般设计变更处理的案例极多, 有的项目在实施中工程的地点、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却按一般设计 变更处理,不履行审批手续。 1.3 设计变更报批问题 按照规定,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后即可实施,重大设计 变更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但很多项目法人对设计变更管 理程序缺乏充足的重视,经常先实施后报批。如,某工程在施工中发 现道路的路面结构需变更,在未履行报批手续的情况下完成了施工, 待第二年检查时发现未办理相关手续,才向主管部门申请设计变更, 主管部门面对既成事实,只得按照实施后的方案进行批复,造成审查 批准流于形式,起不到规范设计的作用。 1.4 设计粗糙导致数次变更问题 因为客观原因,工程发生设计变更在所难免,但一项工程在同一部位、 同一个问题上设计方案多次发生变更就缺乏严肃性。比如,某工程因 为地形原因,在施工中对初步设计进行了变更,并履行了审批手续; 但是在继续施工中,发现变更的设计仍然与实际条件不相吻合,于是 对已变更的设计方案进行了再次变更,已批复过设计变更的主管部门 认为再次由其批复变更缺乏严肃性,遂委托下一级主管部门对设计变 更进行了批复。这一现象凸显了工程勘察、设计深度不足的问题,值 得深思。 1.5 设计变更资金问题 在已实施的设计变更中,项目法人往往重视工程结构、形式、方案的 变更,而对于由变更引起的资金变化缺乏充足的重视。有的项目法人 不核实资金变化,有的单位有选择性地注重因变更引起的投资变化: 若投资有增加,则动用预备费或招标节余或其他资金予以解决;若因 变更减少投资,则忽略不计。 1.6 通过设计变更掩盖问题 在实践中,个别工程为节省投资或出于其他目的,不按照设计图纸实 施,擅自减少工程量或改变工程结构形式,也不履行任何程序。若在 检查中未被发现,就不进行设计变更;若在检查中被发现,项目法人 便以设计变更的名义报批,使设计变更成为掩盖问题的手段,给工程 建设管理造成了很大困难。 二、设计变更管理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增强的地方 2.1 重大设计变更需进一步量化 《暂行办法》虽然规定了重大设计变更的定义,但侧重于文字描述, 并未进行量化,偏重于叙述“重大影响”,究竟到什么水准为重大影 响,不同的单位、个人会有不同的理解。作为全行业统一的管理办法, 不宜出台过细的规定,但在具体实施中相关部门应根据《暂行办法》 制定具体的明细表,量化设计变更的界限,减小因不同理解造成的不 便。作者认为宜从工程量、投资两方面描述重大设计变更:一是工程 量增减在某一个百分比(比如 5%)以上的、二是投资增减在一定额度 (如50 万元)以上的。在《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大设计变更定义框架 内,符合这两个条件之一的即为重大设计变更。当然,因为地区、单 位不同,不宜全国统一额度,实施中可以具体商讨,甚至可以进一步 对工期、质量、效益等影响进行量化,具体的数额可由各地结合实际 自行制定。 2.2 项目主管部门职能需进一步增强 《暂行办法》规定重大设计变更由原审批单位审批、一般设计变更由 项目法人组织审查,而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的职责并未作 出详细的规定。虽然《暂行办法》第 15 条规定:“一般设计变更…… 必要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但什么情况下为“必要时”也不明晰。 实际操作中,因为原审批单位在分级管理框架内处于顶端,工作繁忙, 无暇顾及设计变更管理;项目主管部门承担着对设计变更的监督管理 职能,应赋予其一定的审批权。作者认为应将一般设计变更中比较重 要(或主要)的设计变更,称

文档评论(0)

tianya189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阳新县融易互联网技术工作室
IP属地上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2420222MA4ELHM75D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