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乡镇街道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和运行情况调查清理工作方案
?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农发〔202***〕3号)和《中共湘西自治州纪委湘西自治州监委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产业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州纪发〔202***〕4号)《XX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民合作社“空壳社”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和运行情况调查清理工作,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全镇截止202***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情况,全面理清规范社、欠规范社、空壳社的现状;全面摸清202***年1月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对空壳社、违规实施项目、违规使用资金进行清理整改。
二、工作步骤
调查清理从4月30日开始,5月15日结束。
1.4月30日前制定调查清理方案,做好调查清理准备工作及培训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调查清理工作。
2.5月5日至5月10日各村完成调查清理工作。5月10日之前各村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情况调查表和调查清册上交到乡镇农技站。
3.5月10日至5月15日乡镇完成汇总上报工作。镇、村逐级填好表格,签字盖章,县农经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出调查结论。5月15日之前乡镇把调查清册和调查汇总表及调查清理总结上报县纪委和县农经站。
三、整改规范
为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规范发展,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整顿,分门别类、分类指导。
(一)规范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办社、守法经营、实际运作、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但在组织建设、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运行不规范的,进行规范化建设指导、服务和日常管理。
1、加强宣传培训。以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等为重点内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深入民心,让广大人民正确认识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实意义,了解合作社运营方式以及利益分配方式。对合作社理事长、财务人员等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训,转变其思想观念、提升其管理能力、增加其运营效益。
2、加强检查指导。以国家、省、州、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为基本内涵,以健全成员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利益分配等制度为重点,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检查指导等日常管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稳步、健康发展。
3、依法规范合作社经营。以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按照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社评定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规范化合作社建设工作,发挥规范社的引领示范作用。下列事项将作为评定规范社的重点内容:
(1)具有合法的运营资格,登记备案规范。合作社必须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办理登记、变更和注销等程序,并将登记、变更等材料分别报县、乡镇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备案。
(2)具有完善的民主机制,组织机构规范。合作社必须设立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正确履行民主决策权、决议执行权和社务监督权。设立会议记录簿,规范记录会议内容并由出席会议人员签名。
(3)具备健全的运营机制,制度体系规范。合作社必须订立分工制度、会议制度、培训制度、财务制度、经营制度等,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并将各项制度装订成册公开或张贴上墙。
(4)具备实质性经营功能,生产经营规范。拥有必须的固定办公场所、必要的名称标志牌和服务设施;拥有一定数量的成员和资金、技术、设备以及土地、建筑物等合作经营要素,并具有购销、生产、指导、培训、技术等具体稳定的服务关系和合作内容;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注重安全生产,拥有自己的产品和品牌,并有明显的增收效果;成员情况、章程文本、相关制度、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合作协议、财务凭证等全部资料,分门别类建立档案,明确专人妥善保管。
(5)具备明晰的分配机制,财务体系规范。配备必要的财务主管、会计员和出纳员等财会人员,设立总账、日记账、明细账和成员账户等账簿体系,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按照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及时准确进行会计核算;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进行盈余返还和剩余盈余返还;每年社务上墙公开不少于两次、接受成员监督,年终向农业农村部门报送合作社年度运营报告及有关财会报表、接受指导和监督,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合作社年度信息,按季度到税务部门报送运营报表,并依法缴纳税金。
(二)健全农民合作社依法退出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1.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即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后,两年以上没有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僵尸社”;
2.虚假登记。即提交虚假登记材料或者以欺诈手段取得登记的“挂牌社”。
3.未履行变更登记的。即登记事项发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