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刑法简答题 二、简答 目录: 1. 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 2.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3. 我国刑法对于溯及力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4. 教唆犯成立的条件。 5. 犯罪不作为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6. 怎样理解我国刑法中的危害结果 7. 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8. 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能力程度的规定。 9. 如何理解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意义。 10.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及其处罚原则的规定。 11.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12.过于自信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 13.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 14.刑事责任有哪几种解决方式。 15.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16.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17.结合犯的构成特征。 18.结果加重犯的构成特征。 19.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有哪些区别。 20.我国刑法中关于罚金刑的规定。 21 .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象。 22 .成立我国刑法中的一般累犯要哪些条件。 23.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何种条件 24 .适用减刑、假释必须具备的条件。 25.我国刑法对追诉时效的规定。 1.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 答: (1)犯罪的法定化。具体表现为:其一,明确规定了犯罪的概念;其二,明 确规定了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认为一切犯罪的成立都必须符合犯罪客体、犯罪 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四个要件;其三,明确规定了各种犯罪的构 成要件,为司法机关正确定罪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其四,废除了类推制度。 (2 )刑罚的法定化。具体表现为:其一,明确规定了刑罚的种类;其二,明确规 定量刑的原则,即对犯罪人裁量刑罚必须以犯罪事实为依据,以刑法为准绳,不 允许滥用刑罚;其三,明确规定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为司法机关正确量刑提 供具体的法定标准。 2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答: (1)法定化,即犯罪与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 擅断。 (2 )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 的法律规定。 (3 )明确化,及刑法条文必须文字清晰,意思确切,不能含糊其词 或模棱两可。罪刑法定原则还派生出以下几个原则: (1)排斥习惯法; (2 )排斥 绝对不定期刑; (3)禁止有罪推定; (4)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5 )明确性原则; (6 )严格解释原则; (7)实体的正当程序原则。 3.我国刑法对于溯及力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答:刑罚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 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我国刑法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 不具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依新法处理。根据这一 原则的规定,对于 1949年 10月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97年 10月 1日修订刑 法生效前实施的行为,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当时的刑法不认为是犯罪, 现行刑法认为是犯罪的, 只能适用修订前的刑法, 现行刑法不具有溯及力。 (2)当时的刑法认为是犯罪, 但现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 只要这种行为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则应适用现行刑法,现行刑法具有溯 及力。 (3 )当时的刑法和现行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照现行刑法第四章第八 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原则上按当时的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即“从旧”。但如 果当时的刑法处刑比现行刑法要重,则适用现行刑法。此即从轻原则。 (4 )如果 根据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了生效的判决的,该判决继续有效。 4 .教唆犯成立的条件。 答:教唆犯是指故意教唆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成立教唆犯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客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即用各种方法,教唆他人去实行某一具体 犯罪。二是主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 起被教唆者产生犯罪决意,进而实施犯罪,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教唆行为所产生的 结果。教唆犯的主观方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三是教唆的对 象必须是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5.犯罪不作为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答: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为实施的行 为,是当为而不为。其成立条件之一是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为前提。 义务的来源一般有四个:一是来自法律的明文规定;二是来自职务或业务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小学数学新青岛版三年级上册第五单元第1课时 整十、整百数乘一位数的口算教学课件(2025秋新版).pptx VIP
- 中医药技能大赛考试复习题及含答案.doc VIP
- 精益安全生产管理PPT.ppt VIP
- 3.5 曹冲称象的故事(课件)2025-2026学年度人教版数学三年级上册.pptx VIP
- 金风1.5MW风机机舱柜识别图.pdf VIP
- SN/T 1299-2003_入出境航空器器械除鼠操作规程.pdf VIP
- 《中考英语备考讲座》课件.ppt VIP
- Q NE-DA01.1-2020 《陆上风电、光伏建设项目质量验收范围划分》.xlsx VIP
- 智能电网中的电力市场机制研究.pptx
- 二年级数学上册《认识厘米》教案.docx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