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精编2021年食品安全知识完整复习题库(含答案).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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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题库[含答案] 一、填空题 1.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照规定,对所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卷材料)。 2.山东省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制度,对食品摊点实行(备案)制度。 3.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登记.备案)凭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和食品安全承诺等信息。 4.对因标签.标识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可以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5.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样品分为(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 6.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应当依法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附有(检疫证明)。 7.食品生产企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8.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采取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告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自(2013年1月9)日起施行。 10.《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1月18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11.人民检察院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提出检察建议或者司法建议),移送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12.(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13.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其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4.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依法(折抵)相应罚金。 15.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16.申请食品生产许可,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17.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18.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进行现场核查。 19.食品生产者终止食品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20.(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等工作。 21.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应的生产活动。 22.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应当书面通知(行政执法机关),同时抄送(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将案卷材料退回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案件依法作出处理。 23.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24.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其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5.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应当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6.公安机关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的立案监督。 2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2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自(2013年1月9日)起施行。 29.《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0.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31.食品质量安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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