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第六版房绍坤引读案例答案.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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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27 《婚姻家庭继承法》“引读案例”参考答案 第一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 1.(1)乙接受甲母10万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收取彩礼。甲母送10万元给乙,形式上自愿,实质上是基于民间风俗送给乙的结婚礼物,具备彩礼的特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家庭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时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乙与甲登记结婚后未共同生活,因此,对收取的彩礼,乙有返还的义务。同时,甲母给付乙的彩礼,虽是甲母所为,却是为了满足甲与乙结婚愿望而代甲向乙之给付,因此,甲作为婚姻当事人有权请求乙返还。 (2)乙母向甲母索要5万元的行为,在性质上为借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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