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docVIP

  1.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PAGE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一、法定依据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12条。 二、申报条件 参加人数达1000人以上的群众性活动。 三、申报材料 1、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2、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4、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四、办理程序 准备好上述资料后到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符合条件的作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五、承办科室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六、是否可由他人代办 必须由本人办理。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八、收费事项 免费。 九、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地址 区行政审批中心工商分局窗口联系电话:6433397;地址:周村区新建中路73号。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系电话:2136583;地址:新建东路203号。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一、法定依据 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6项、《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4条。 二、申报条件 出具由消防部门开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工商部门核实的旅馆名称、从业人员无违法犯罪证明等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主办单位申请报告、单位负责人登记表、旅馆业许可申请表、从业人员名单及复印件、安全消防设施情况、经营场所门头照、经营场所平面布局示意图等。 四、办理程序 准备好上述资料后到辖区派出所审核,然后报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 五、承办科室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六、是否可由他人代办 必须由本人办理。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八、收费事项 免费。 九、办理时限 即办。 十、联系方式、地址 区行政审批中心公安分局窗口联系电话:6433397;地址:周村区新建中路73号。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系电话:2136583;地址:新建东路203号。 PAGE - PAGE 3 - 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7条。 二、申报条件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 三、申报材料 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四、办理程序 准备好上述资料后到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符合条件的作出《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决定书》。 五、承办科室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六、是否可由他人代办 必须由本人办理。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八、收费事项 免费。 九、办理时限 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2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通知其负责人。 十、联系方式、地址 区行政审批中心公安分局窗口联系电话:6433397;地址:周村区新建中路73号。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系电话:2136583;地址:新建东路203号。 PAGE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 许可证核发 一、法定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22条。 二、申报条件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 (二)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 (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 (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六)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材料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四、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文档评论(0)

zgc196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