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汽车维修行业税务风险防控
第一节 销售环节涉税风险
一、少确认汽车维修收入的风险
(一)情景再现
某汽车维修企业 P公司在 2016 年 12月发生了多笔修理 业务,其中收取现金 12 万元,银行刷卡 26 万元。 P 公司仅 确认了 30 万元销售收入,少确认销售收入 8 万元。
(二)风险描述 由于客户保养维修时可能支付现金或刷卡,很少通过银 行转账,企业容易少确认销售收入或未及时确认收入。
(三)防控建议 加强会计核算,岗位设置上将出纳和会计进行职责分 离,每月会计与出纳及时核对,准确确认销售收入。
(四)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38 号)第五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 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 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 =销售额×
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38 号)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 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 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 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二、延迟开票并滞后确认收入的风险
(一)情景再现
某汽车维修企业 Q公司与集团客户 B 公司签订了长期维 修协议。 Q公司于 2017 年 2月向 B公司收取维修费用 3.2 万 元,6 月收取维修费用 4.8 万元,9月收取维修费用 12 万元。 在 9 月统一开具发票 20 万元, 并在当月缴纳税款。 Q公司在 提供服务之后即符合了收入确认的条件,但该公司延迟开具 发票,未及时确认收入。
(二)风险描述 企业的销售或提供劳务的行为已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但企业未及时开具发票,也未及时确认销售收入和计提销项 税额,造成延迟缴纳税款。
(三)防控建议 根据税法规定判断企业的销售行为是否符合收入的确 认条件,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时计提销项税 额。
四)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38 号)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一)销售货 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 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 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 50 号令)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 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第二节 运营环节涉税风险
一、虚列维修工人工资的风险
(一)情景再现
某汽车维修公司 5 名工人于 2016 年 3 月离职,但该企 业仍将其工资作为日常成本进行扣除, 每月列支工资 3 万元。
(二)风险描述 综合修理厂的工人流动性大,更换频繁,而且其工资标 准往往不确定,临时性的奖金、绩效比例较大,在职工薪酬 列支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防控建议 企业应加强人员管理和财务核算,不得虚列人员工资。 同时,注意加强企业人事管理,建立规范的员工薪酬制度。
(四)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
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
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行政性质的罚款在税前扣除的风险
(一)情景再现
某汽车维修厂 R 公司 2015 年因为未足额申报缴纳增值 税,被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检查之后补缴了税款,并处以罚款 5 万元,但该企业在 2015 年度所得税汇算时未作纳税调增处 理,作为营业外支出直接税前扣除。
(二)风险描述 行政性质的罚款是行政部门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进行 的处罚,若在税前扣除,则难以取得处罚的效果。因此,行 政性质的罚款均不能在税前扣除。
(三)防控建议 企业应建立规范的资金支付制度,对行政罚款在汇算清 缴时作纳税调增处理。
(四)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 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
他支出
三、企业投资对外的收益和损失的风险
(一)情景再现
某汽车修理 S公司,于 2014 年以银行存款 600 万元购 入 B 公司 3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由于 B 公司连续经 营状况不佳, 20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