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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军训场地批复 《四川省首批学生军事训练基地》 四川省首批学生军事训练基地 第二篇 军训场地批复 《军训请假审批表》 军训请假审批表 第三篇 军训场地批复 《基地概况》 武汉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红心)教育基地 基地概况 武汉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基地是于2002年10月在湖北省教育厅、武汉市教育局备案,经洪山区教育局签发洪教【2002】72号文件《关于同意筹建武汉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基地的批复》批准下成立的武汉市首家青少年校外素质教育基地。2006年6月,武汉市委宣传部、武汉警备区政治部下发武宣文【2006】24号文件正式授予该基地为武汉市国防教育基地。基地是华中地区最大的企业拓展培训、军训教育基地。基地于2006年—2008年先后被武汉市教育局、民政局、物价局授予“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并荣获首届武汉市青少年社会教育优秀团队“银杏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军训场地批复 基地环境优雅,座落于美丽的东湖磨山风景区畔,占地200余亩,投资数千万。可同时供3500人食宿,并提供10000平米的军训操场和3000平米的风雨训练场以及教师招待所和餐厅;基地汇集了大量多年从事校外实践活动的教育专家和精英,并组建了由武汉市教育专家和部分学校校长为主体的教育理论顾问团,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基地特开设“四生”教育(生命安全教育、生存磨砺教育、生活体验教育、生态科学教育)、军事国防教育、青少年成长教育、社会大课堂、职业素养培训等多个主题的“红心教育”特色课程,并开发了蔬菜认知、自主野炊、飞夺泸定桥、智勇攀岩和空中飞人等四十多个适合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参与、感受、体验的实践活动项目。 基地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配备了强有力的管理人员和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本着以“育人为本、安全为首、德育为重”的教育理念,树立“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学做合一”的育人观,推崇没有围墙的教育,引导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从课堂走向生活,从书本走向实践。通过一些列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生存、学会感恩”,全方位开启学生心智,激发学生团队互助精神和责任感,帮助学生建立自信,提升人生目标、为全力打造一个全国示范性德育基地而努力,为中小学实施新课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作出新的贡献。 第四篇 军训场地批复 《成都市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警备区 关于印发《成都市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管理规定 (试行)》的通知军训场地批复 成府函?2012?84号军训场地批复 各区(市)县政府、人武部,市政府有关部门 ?成都市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市政府、成都警备区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警备区 2012年8月30日 成都市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下同)学生军事训练(以下简称学生军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和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印发?四川省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府函?2007?258号)精神,结合我市学生军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成都市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人武部及驻蓉部队(含陆军、空军、武警部队,下同)开展学生军训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学生军训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对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实行军事训练。 第四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具有中国大陆户籍的在校学生应当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军事训练,有严重生理缺陷、残疾或者疾病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学校批准,可以减免不适宜参加的军事技能训练科目。 第五条 学生军训工作,必须围绕服务国家人才培养、服务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开展,坚持着眼时代特征、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实际效果、实施分类指导的方针。通过军训,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磨练意志品质,激发战胜 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综合素质。 第二章 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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