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中国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资质等级标准及评定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多媒体产业是21世纪的新兴科技产业,为加强多媒体产业的规范管理,推进多媒体企业的健康成长,进一步开拓和规范多媒体工程市场,提升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企业合法经营、有序竞争、诚信服务的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中国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资质等级标准及评定细则。 第二条、系统集成企业定义 本细则所称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企业是指在国家主管机关依法登记注册,负责制定多媒体工程创意设计,系统设计和工程实施,对整个多媒体工程进行统筹、组织和安排,并对多媒体工程实施承揽主要责任的独立法人单位。 第三条、资质等级标准定义 资质等级标准是对系统集成企业策划、组织和实施多媒体工程的能力、质量、业绩和社会信誉的认定,是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体现,也是参与多媒体工程项目实施和投标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适用范围 凡在中国登记注册且以多媒体工程项目业务为经营主业的独立法人单位,适用本细则。 非中国登记注册的承接多媒体工程项目企业,如要求主动申请资质等级评定,可予以受理,但所获资质等级仅适用于在中国承接的多媒体工程。 第五条、资质等级的使用 1、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企业所获得的资质等级,可在媒体宣传中和业务活动中以文字标明“中国多媒体行业XX级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企业”。 2、中国多媒体产业联盟将以各种适当方式宣传推介获资质的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企业,并推荐给境内外的相关合作机构和企业。 第六条、管理部门 中国多媒体产业联盟负责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并对获得资质等级的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企业进行管理。 中国多媒体产业联盟对资质等级评定工作行使检查监督权。 中国多媒体产业联盟指定上海市多媒体行业协会、北京多媒体行业协会和深圳市多媒体行业协会负责受理相关资质的申报工作。 二、资质等级分级标准 第七条、等级 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分划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等级。 第八条、等级划分标准 (一)一级资质标准 1、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2、 固定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含)以上,并有相应的办公设施。 3、从事多媒体工程项目业务七年(含)以上,并在申请资质等级评定的前三年内在政府相关机构或其授权的专业管理部门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诚信不良的记录。 4、经营多媒体工程项目的业绩(以下二项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申请资质等级评定的上一年度其多媒体工程项目业务的收入达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 (2)申请资质等级评定的前三年内,独立承接过累积不少于3000万(含)以上的多媒体工程项目。 5、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支持中国多媒体产业联盟及其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二)二级资质标准 1、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 2、 固定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含)以上,并有相应的办公设施。 3、从事多媒体工程项目业务五年(含)以上,并在申请资质等级评定的前三年内在政府相关机构或其授权的专业管理部门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诚信不良的记录。 4、经营多媒体工程项目的业绩(以下二项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申请资质等级评定的上一年度其多媒体工程项目业务的收入达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 (2)申请资质等级评定的前三年内,独立承接过累积不少于1000万(含)以上的多媒体工程项目。 5、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支持中国多媒体产业联盟及其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三)三级资质标准 1、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2、 固定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上,并有相应的办公设施。 3、从事多媒体工程项目业务三年(含)以上,并在申请资质等级评定的前三年内在政府相关机构或其授权的专业管理部门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诚信不良的记录。 4、经营多媒体工程项目的业绩(以下二项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申请资质等级评定的上一年度其多媒体工程项目业务的收入达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 (2)申请资质等级评定的前三年内,独立承接过不少于500万(含)以上的多媒体工程项目。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支持中国多媒体产业联盟及其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三、资质等级申报与评定 第九条、申报原则 凡在中国登记注册的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企业均应主动申报。 第十条、申报文件 凡达到相应资质等级的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企业,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备妥以下相关资料: 1.企业信息申报表; 2.承诺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办公或厂房的场地自有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5.企业荣誉、资质情况(提供已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