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绿色建筑奖励暂行办法.docVIP

  1. 1、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2. 2、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3. 3、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梅州市绿色建筑奖励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市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切实发挥市财政资金对绿色建筑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满足国家和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

PAGE 1 PAGE PAGE 3 梅州市绿色建筑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我市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切实发挥市财政资金对绿色建筑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3〕49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满足国家和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

文档评论(0)

guoxiachuanyue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